近日,一则“网购刷单”内幕的消息在网上引起热议。某儿童用品公司在网上销售的商品抽检不合格,而经过调查发现,该公司在多家电商平台的店铺中都存在刷单现象。不知从何时开始,网络刷单已经成为一个常见的现象,一些网络店铺采用刷单的方式,让消费者看到成千上万、各色各样的商品评价。令人诧异的是,有些商品除了刷好评,连差评都是刷的,目的就是为商品和店铺增添人气,体现店铺解决处理纠纷的良好态度和诚意。更为有趣的是,有的商品评价下面还会出现一模一样的评价。
网络上活跃着这样一批刷单手,有组织地替商家制造虚假交易记录和好评,吸引消费者购买商品。据相关报道,有的刷单手每完成一单,可挣5-10元。在今年1月1日施行的电子商务法中已明确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信用评价制度,公示信用评价规则,不得删除消费者的评价。7月10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起草的《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中,拟将网店刷好评、删差评等36种情形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刷单”频现,影响的是消费者对电商平台甚至行业的信心。商品评价应该是消费者在使用产品过后对产品情况进行的真实反馈,是影响消费者购买商品决策的参考,实在容不得半点“掺假”。网络平台的诚信经营环境,还需要监管部门、电商平台、企业、消费者等多方面联动来营造。作为企业来说,应该在产品及服务的质量上下工夫,而不应依赖“刷单”这样的手段。好的商品并不需要靠“刷单”来证明。而消费者在选购商品时,也应擦亮眼睛,对产品或服务进行多方位了解,不尽信评价。当发现有误导的、虚假的评价信息,应及时进行投诉,以保护自己合法权益。(小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