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电子证照被认可且能顺利使用,“不见面审批”才能成为常态。昨从市行政审批局获悉,我市在省内率先出台《无锡市电子证照应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为全市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提供制度保障,推进“不见面审批”更有底气。
根据《暂行办法》,按照标准规范生成的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具有同等效力,可以作为法定办事依据和归档材料,在各用证单位之间共享互认。凡可以通过共享获得电子证照的,应当优先使用,不得要求办事企业群众提供纸质证照。新增市场主体电子证照信息实时归集,过程信息同步更新,存量电子证照和实体证照信息逐步归集。
据了解,我市早在2017年11月就在省内率先建成电子证照库,归集了618种210万余条电子证照信息。但是从实际使用情况看,一方面电子证照的应用缺乏法律法规支撑,各部门有顾虑而“不敢用”;另一方面,关于电子签章的国家标准尚在调整中,电子证照信息“不能用”。这些客观因素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一网通办”“不见面审批”的能力和成效。今年4月26日,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明确了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等内容。市行政审批局在市档案局、市司法局、市大数据管理局的大力支持下立即开展调研并着手起草《暂行办法》。
市行政审批局局长顾伟介绍说,《暂行办法》有许多创新之举。例如,持证主体在查询和使用过程中发现电子证照信息有误,不再需要找各发证部门反映问题,可以直接拨打12345热线提出异议,发证单位接到工单后5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日常督查将针对发证单位重点检查数据归集及时性、完整性、准确性,针对用证单位重点检查电子证照的适用率、应用率、成功率,强化电子证照库数据质量和应用效果为焦点,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下一步,市行政审批局将会同市大数据管理局跟踪国家电子印章建设标准确定情况,建立全市统一的电子印章和电子签名系统;推进电子印章认证和数字签名认证的实际运用;完善部门电子证照目录清单,规范电子证照名称;推进电子证照集约化制作和管理,逐步实现业务办结时同步签发电子证照,并实时推送至市电子证照库,推进电子证照的实际运用。(茗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