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货车违法停靠路边,后面驶来的一辆电动车因视线受阻,躲闪不及直接撞到货车尾部遭遇不幸。江阴市法院日前作出一审判决,违停的货车成为致人死亡事故的“元凶”,货车司机李某负事故主要责任,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据介绍,李某名下有一辆重型货车用于货物运输。今年1月24日,李某因身体不适需要到医院就诊,于是将货车停靠在路边,一直没有挪动。没想到,26日晚,一名男子驾驶电动自行车上夜班,沿该路自西向东行驶过程中,撞到了前方停靠在路边的货车尾部左侧,造成该男子当场倒地昏迷。此时,有两名市民看到倒地的该男子,连忙报警。随即,该男子被送往医院急救,但最终因伤势严重抢救无效死亡。
警方迅速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找到了货车司机李某。经调查,发现货车尾部无反光标识、无后防护装置,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同时,发现李某夜间在交叉路口50米之内的路段长时间占道停车,妨碍了其他车辆的正常通行并因此发生事故,其违法行为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另外,经鉴定,电动自行车车主符合交通事故致颅脑损伤死亡,其血液中未检出乙醇成分。(杨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