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天,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了我市首例涉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案,被告人陈某因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被判令支付赔偿金84453元,并公开道歉。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8年12月至2019年1月间,被告人陈某多次向过往行人销售草莓,经检测,其所种植的草莓、草莓植株及土壤中含有“克百威”成分。被告人陈某这一行为侵害了众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此次公益诉讼案件的审理,无锡中院采用了“3名法官+4名人民陪审员”的七人合议庭。“七人合议庭对推进公正司法、提升司法透明度和司法公信力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法院相关负责人说。
(见习记者 张子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