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纵横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提醒发布

税务总局对明年相关的常见问题进行解读

  据新华社北京12月11日电 记者11日从国家税务总局了解到,税务总局近日发布提醒,对2020年继续享受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的一些常见问题进行了解读。

  国家税务总局表示,如果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任职受雇单位等信息与2019年情况都没有发生变化,就无需办理2020年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最大限度便利广大纳税人。如果个人明年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发生变化,应当及时向扣缴义务人或者税务机关提供相关信息。国家税务总局提醒,如果未能及时关注、修改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可能会对明年继续享受政策带来一定影响。比如个人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条件发生变化而不进行修改、仍按原条件在明年继续享受,将可能影响个人纳税信用。

  为便于个人更便捷、准确享受政策,国家税务总局推荐下载个人所得税App或者登录税务局官方网站,对2020年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进行修改;前期个人填报的信息已经预填并可通过上述渠道查看。个人也可将前期电子模板填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打印出来,修改并签字后交给单位,单位可据此办理2020年的专项附加扣除。

  据悉,如果在今年有符合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未在领取工资薪金时享受,个人需要先填报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并在单位发放最后一个月工资前报送至扣缴义务人,才能在今年剩余月份补充享受2019年的专项附加扣除。如果时间来不及,也可在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办理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自行申报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