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天,锡山区检察院通报今年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助力精准脱贫攻坚工作情况:今年1-11月,该院共对13户家庭50人进行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56.8万元,同比上升416%。大幅度的上升之中,是该院将国家司法救助与精准扶贫相结合,创新救助形式的结果。据悉,该院采取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综合救助相衔接的多元救助,为个案定制救助方案,提高救助金额发放标准。
今年1月底,锡山区检察院在审查起诉一起故意杀人案件时发现,被害人刘某年仅5岁的女儿被伤害致死,刘某头部重伤,无法工作。刘某现男友、亦即本案另一名被害人杨某,离异后独自抚养三个子女,因案左眼失明、右手残疾,左手重伤,生活无法自理。案发后,两人的医疗费用已花费40余万元,后续治疗费用和生活堪忧,而犯罪嫌疑人家境困难无力赔偿。得知情况后,检察院立即依职权启动司法救助程序,考虑到被害人的实际境况,以往的救助标准无法起到“解一时燃眉之急”的作用。2月22日,经过积极争取,检察院向二人发放10万元司法救助金,为其“扶贫解难”。
“这是检察院第一次尝试将国家司法救助与精准扶贫相融合,首次将救助金额提高至能够切实帮助解决被害人生活难题的高度。”该院副检察长徐峰表示:“检察院严格按照规定,对于符合救助条件的,力争做到应救尽救,既不遗漏,又不拖延,帮助他们尽可能解决生活面临的急迫困难。”
今年6月7日,蔡某酒后驾驶面包车搭载张某、苏某、赵某和周某等9人发生车祸,导致张某、苏某死亡,赵某、周某重伤。检察院在办案中发现,4人均为外地来锡务工人员,家境都很困难,均未获得任何赔偿。了解到情况后,检察院没有笼统对被救助对象“一发救助金了之”,而是为4人分别“量身”制定了救助措施,对因案件死亡的张某和苏某近亲属分别发放救助金5万元,对赵某和周某分别发放救助金3万元。考虑到张某和周某为建档贫困户,11月初,检察院专门函告当地扶贫办,建议其根据当地政策开展精准扶贫,保障其基本生活,并将帮扶情况反馈。
今年3月,检察院在办理王某(化名)杀害前妻案件过程中,发现王某的儿子小王年仅12岁,正面临小升初。案件发生后,王某被关押,儿子由其没有经济来源的外祖父母代为照顾,祖父母早已过世。检察院及时向小王发放5万元司法救助金,由其外祖父负责保管使用,并签订责任书,确保救助金用于小王生活学习。成立“检察官妈妈”帮扶团队,制定十项帮扶计划,加强对小王的生活、学习和心理关爱。同时,检察院还与教育、民政部门沟通、协调,减免小王的学杂费用,将其纳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范畴,彻底解决了小王的生活经济来源问题,让笑容重回少年脸庞。
据了解,今年以来,锡山区检察院积极探索建立以司法救助为主、社会化救助为补充的一体化救助体系,借力相关职能部门、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搭建起“司法救助、经济资助、心理抚慰、特殊帮扶”的“1+N”多维立体救助平台,让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有了“强大外援”。(小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