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之后,第一时间报警是常识,但总有人幻想可以“溜之大吉”。近日,无锡交警接到一起肇事逃逸警情,民警24小时迅速侦破,让违法者无所遁形。
2月28日,无锡交警锡山大队接到报警称,厚荡路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伤者伤情严重且有一方驾驶人驾车离开现场。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联系120对伤者进行紧急救治并对现场开展事故调查,然而肇事车辆没有悬挂号牌,从监控也看不清脸,无疑加大了破案难度。无锡交警立即组织精干警力,连夜开展案件调查工作,挨家挨户走访询问。经过一夜的努力,于第二日下午锁定嫌疑人徐某并抓获归案。为什么要在案发后离开现场?对此,徐某称:因为害怕赔偿,也担心家人责骂,所以一时作出了错误的决定。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交警提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从本案可以看出,部分驾驶人法律知识欠缺,然而,正是因为对法律缺乏敬畏之心,才导致了更为严重的后果。
法律链接: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之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朱明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