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要闻

签约录像用于处置纠纷

我市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

  本报讯 近日,市住建局发出《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现场信息公示和销售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除了要求所售楼盘的证照信息要依次“亮相”,对楼盘的销售人员管理、营销工作、签约工作也做了进一步规范化要求。

  在经开区某项目楼盘,一张张写着该项目户型信息、建筑节能情况及公摊面积的公示板摆在样板房外,市民参观样板房时,可对该楼盘信息一目了然,按照通知要求,以后这样的销售模式将被统一规范化。市住建局相关人士介绍,相对于之前“微缩版”的证照公示,今后公示信息一律以展板方式在销售现场的醒目位置公开公示。

  “小区里公摊面积什么样?停车位怎么分配?……”针对老百姓买房时容易引起的纠纷问题,此次《通知》也进行了进一步细化。要求售楼公示信息里除了要有证件信息、房地产调控政策信息等,还要包含项目的区位示意图、规划总平面图、户型图、停车位配比、公共设施配套用房及权属情况等。值得一提的是,《通知》还首次提出在签署商品房购房合同环节设置全程录音录像,且保留音像至交房后3个月,作为购房买卖双方处置购房纠纷时的依据。

  为了进一步完善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建设,《通知》还对销售人员管理提出了新要求,要求市房屋交易管理专职机构设置房地产销售人员管理模块,如实记录人员从业信息并实现在企业间共享。

  (葛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