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发布厅 健康专刊

2020年6月14日《无锡市献血条例》正式施行

贯彻实施《无锡市献血条例》 促进无偿献血事业可持续发展

  《无锡市献血条例》是我市制订的首部无偿献血工作地方性法规,是贯彻落实健康中国、健康无锡战略的重要举措,为我市无偿献血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更加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2020年6月14日是第十七个“世界献血日” 今年活动的主题是“安全血液拯救生命”

  ■率先献血

  鼓励符合献血条件的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医务人员、教师每两年献血一次,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在校期间献血一次以上。鼓励符合献血条件的公民多次、定期献血以及捐献造血干细胞。

  ■优先用血

  在本省献血的公民,在本市范围内享有优先用血权利;除急救用血外,医疗机构应当优先保障献血者用血。残疾军人、因公致残人员、见义勇为人员等享有优先用血权利。

  ■免费用血

  献血者献血量达到800毫升以上的,终身享受免费用血;未达到800毫升的,按本人献血量的三倍享受免费用血;献血者的亲属需要用血的,累计免费用血量按献血者献血量等量提供。捐献造血干细胞的,本人终身享受免费用血;其亲属需要用血的,累计免费用血量按照800毫升提供。

  《无锡市献血条例》在献血者以及造血干细胞捐献者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配偶的父母享受相应免费用血权利的基础上,还扩充了两类对象:即本市献血的献血者以及造血干细胞捐献者的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在全省属于首创。

  ■“三免”优待

  在本省荣获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终身荣誉奖的个人,可以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免费游览政府投资主办的公园、旅游风景区等场所,免政府举办的医疗机构就诊普通门诊诊察费。(免公交、免游园、免挂号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