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6版:警方周刊

交警全面查处非法流动加油车

  流动加油车,一种随时可能引爆的“移动炸弹”,极易引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无锡交警树立“安全第一”理念,积极开展“流动加油车”整治工作。以普通国道省道、城郊结合部、农村道路以及施工工地、停车场、砂石场等地为重点路段,对于可疑车辆逢车必检、逢检必开厢。

  4月14日,交警支队滨湖大队在梅梁路雪云路口查获一辆非法加油车。经询问得知,车内装满汽油罐,驾驶人却还不知自己的行为已经涉嫌违法。将自己与他人的生命安全置于脑后,实在得不偿失。5月12日凌晨2时许,锡山大队民警在312国道锡宁路口查获一辆正在非法加油的黑加油车。为了躲避处罚,驾驶人竟拿出数千元塞给民警试图躲避处罚。民警“硬核”拒绝并依法暂扣其车辆,目前案件移交派出所做进一步处罚。5月25日15时许,新吴大队民警在新梅路北匝道口处查获一辆非法加油车正在为大客车加油,民警暂扣其车辆并移交相关部门做进一步处理。5月26日6时,新吴大队民警在312国道长江东路路口查获一辆流动非法加油车,驾驶人承认车内有0.5吨柴油,同时该车逾期未年检,交警部门已经对车辆进行暂扣,并移交属地派出所进一步调查处理。

  少数驾驶人寻找流动加油车加油主要是因为他们价格低可以省钱,却不知道“流动加油车”的油品极差,严重影响发动机的使用寿命。“流动加油车”在加油过程中一般直接接上车内油管进行加油,加油时不仅散发着浓厚的油味,还经常有油滴落在地上,此时只要有一点火花就会导致严重的后果。部分驾驶人完全不注意,甚至在车旁抽烟,隐患极大。另外,大多数劣质柴油为了降低制作成本,硫含量都严重超标,而且储存周期短,一般只有20天左右,过后会迅速氧化、发黑,并释放出有害气体。长期使用会对驾乘人员带来身体的损伤,另外其经过不充分燃烧后排放的硫化物以及PM颗粒物,都会加重环境污染。交警呼吁:切勿贪图一时便宜,而不顾自己和其他人的生命安全,购买、使用此类来历不明的劣质油品。

  法律链接>>>

  1、“流动加油车”存在非法改装车辆情形的,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七条的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处500元以下罚款。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之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3、汽油属于危险化学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朱明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