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版:热闻

疫情期间擅自外出、隐瞒行踪致4名家人感染

一男子获刑1年

  本报讯 7月14日,惠山区人民法院运用远程视频庭审系统,对被告人冯某犯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一案依法作出一审判决,冯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据了解,该案是我市首例疫情期间妨害传染病防治案件。

  1月26日,被告人冯某从湖南省岳阳市驾车返锡后,住到从湖北省返锡的熊某家里。1月27日至29日,社区工作人员开展排查登记工作,对熊某住处居住人员进行居家隔离登记,并要求所有人员进行居家隔离。然而冯某未按照要求,于1月31日驾车前往浙江省舟山市的岳父徐某家,与岳父、妻子等5人共同生活。直至2月3日得知熊某新冠病毒检测呈阳性后,才驾车再次返锡,后被疾控部门安排至集中隔离点进行观察。2月6日,冯某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呈阳性。面对疾控人员的流行病学调查,冯某仍隐瞒了其前往舟山市的旅居史和接触史,导致舟山市疾控部门未能及时对其密切接触者徐某等5人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最终,该5人中有4人被确诊为新冠肺炎患者,该5人的密切接触者39人被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一般接触者42人被实施居家医学观察。

  4月6日,冯某接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主要犯罪事实。

  (张子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