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从市民政局获悉,《无锡市养老机构条例修正案(草案)》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拟报送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公布后施行。值得关注的是,草案明确扶持养老机构品牌化、连锁化、智慧化发展,细化职能部门对养老机构的监管,将进一步推动我市养老行业快速发展,提高养老机构服务质量。
据了解,2015年我市率先在全国地级市层面出台《无锡市养老机构条例》,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原《条例》中的一些规范要求已跟不上时代发展,而一些好的经验、做法也需要通过立法进一步加以固化。为此,今年1月,我市启动《无锡市养老机构条例》修改工作,下半年将正式发布。
市民政局养老服务处负责人是炜云介绍,与此前相比,草案有几个显著的变化。在审批方面,简化机构开设流程,设立养老机构不再需要申请许可,只需登记和备案,并明确登记后即可开展服务活动。在规划方面,区级可以在市级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基础上,结合实际编制本地区实施方案。在政策扶持方面,明确扶持发展品牌、连锁、智慧养老机构并给予补贴或奖励,持续促进养老机构规模化、连锁化发展,持续推动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在监管方面,明确和细化相关部门在养老机构管理中的职责,并按照上位法规定对相关法律责任进行调整,将对养老机构管理的重心转移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健全监管规则,创新监管方式。(王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