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4版:纵横

“低收入家庭”明确界定

低保覆盖范围将适度扩大

  据新华社北京7月29日电 民政部社会救助司副司长蒋玮29日在民政部2020年第三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上介绍,民政部和财政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提出在坚持现有标准、确保低保制度持续平稳运行的基础上,适度扩大最低生活保障覆盖范围。

  如何界定?通知指出,低收入家庭是指家庭人均收入高于当地城乡低保标准,但低于低保标准1.5倍,且财产符合当地相关规定的低保边缘家庭。

  据蒋玮介绍,低收入家庭中的重残人员、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人员,经本人申请,可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同时,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地区可适当放宽低保认定条件。

  通知还适度放宽了特困人员认定条件。据蒋玮介绍,通知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覆盖的未成年人年龄从16周岁放宽至18周岁,由此,符合“三无”条件的16至18周岁未成年人将全部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加强对生活困难未参保失业人员救助帮扶也是通知的重要内容。

  同时,对其他基本生活受到疫情影响陷入困境,相关社会救助和保障制度暂时无法覆盖的家庭或个人,各地要及时纳入临时救助范围。对遭遇重大生活困难的,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提高救助额度。

  “低收入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