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和规范全市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从即日起至11月底,全市公安机关将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百日整治”专项行动,进一步增强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交通安全文明守法意识,进一步改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进一步减少电动自行车违法载人和闯红灯等严重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强化宣传警示
此次行动将突出农村地区老年人群体等重点对象,持续开展普法、释法宣传,深入社区、村(居)委会,组织开展“敲门行动”“亮尾行动”,灵活采用上门教育等方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向居民免费发放和粘贴反光标识;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医院,开展“不戴头盔不出门”活动,切实提高路面头盔佩戴率。交警将通过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定期曝光一批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事故典型案例,宣传违法行为危害后果;实名曝光骑行电动自行车多次闯红灯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人。一批多功能执法教育站将建成投放至重要路口、路段、商业综合体周边,现场查获的交通违法快递、外卖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将在此接受不少于15分钟的现场教育。
●严格路面执法
交警部门将组织开展联合集中整治,最大限度将警力投入路面,时间全天候、道路全覆盖,实施“三必检”措施(即车辆信息是否登记备案必检、车辆外观形态是否改变必检、驾乘车辆是否遵章守法必检),不漏一车,不漏一人。对电动自行车闯红灯、违法载人、驾驶无牌、假牌、套牌、拼装、改装、加装的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查严处。同时组织派出所、警务工作站、巡特警大队力量参与集中整治,在日常巡逻中加强对过往可疑电动自行车和人员的盘查盘问;结合日常社区走访、网格巡逻,加强收集盗抢电动自行车、偷盗电动自行车电瓶和安全头盔、生产和销售电动自行车假牌假证等各类违法线索,发现一辆、查扣一辆,发现一起、打击一起。
●强化部门联动
早晚高峰期间,学校、机关、企事业等单位工作人员、文明交通志愿者以及劝导员、网格员将参与文明劝导活动,及时劝阻和纠正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针对快递员、外卖骑手交通违法及交通事故信息,交警部门定期向所属企业抄送,督促加强内部教育处罚;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将纳入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文明村镇创建评选内容。同时,交警部门将会同各部门,组建多警种、多部门共同参与的专项整治小组,以“动态+定点”相结合的方式,高密度、高强度推进整治行动,立足辖区主次干道,开展动态巡查整治,瞄准交通违法多发路口、路段,定点开展治理。
●强化源头监管
交警部门将进一步规范登记上牌,严格工作规范,对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一律不发放任何性质的牌照;对行动期间涉及死亡事故的电动自行车,一律开展事故深度调查,凡发现涉事车辆主要性能不符合国标的,一律调查车辆生产、销售、维修、登记等环节。依法打击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滥用职权罪及玩忽职守罪等刑事犯罪;发现相关管理部门、行业机构直接责任人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但尚未构成刑事犯罪的,及时收集线索证据,移交有关部门。
●完善交通设施
交警部门将围绕路口交通设施、交通标志开展全面隐患排查,对存在问题的,立即整改到位;完善右转弯安全设施,设置右转弯导向线和危险警示区,防范和减少大型车辆右转弯内轮差、盲区造成的交通事故;推行通行规则可视化设施,在城市路口、路段非机动车道地面停止线前喷涂“请勿越线”“请勿闯红灯”等警示提示标语。此外,还将协调辖区源头运输企业,督促使用主动智能安全防控系统,加强车内、车外安全提示,减少工程运输车辆右转弯时与电动自行车发生的事故。(周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