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指示通行。
41、使用共享交通工具及相关设施,应当爱护车辆及设施,使用后规范有序停放。
42、饲养犬只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应当管理好所养犬只,防止干扰他人生活。
43、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应当结合自身特点,开展文明校园创建和文明教育实践活动,促进学生、儿童养成文明行为习惯。
44、故意丢弃、毁坏或者非法占有共享交通工具及相关设施,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5、机场、车站、大型商场和女职工较多的单位应当按照规定设置母婴室,并配备相应的设施,为哺乳提供便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