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要闻

我市开展 养老机构等级评定

  本报讯 近日,无锡市民政局印发了《无锡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

  此次养老机构评定采用等级制,按照评分标准从低到高依次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和五级。市(县)区民政部门负责实施本辖区内一级、二级、三级养老机构的等级评定,市民政局负责实施四级养老机构的等级评定。申请五级评定的机构,经市(县)区民政部门和市民政局初审合格后,向省级评定机构申请。

  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每年组织一次,所获等级有效期为3年,期满后重新评定。养老机构获得等级认定一年后,符合更高等级标准的,可申请等级晋级评定。晋级通过后,由民政部门发放相应等级的证书和牌匾,未通过晋级的则保留原先等级。(王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