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4版:纵横

在线旅游经营者下月起将不得滥用大数据分析

“大数据杀熟”能被“反杀”吗?

  国庆将到,旅游高峰即来。不少人点开手机App,寻找心仪的景点和酒店。然而,有人发现,同样酒店、同样时段,老用户明显要多花钱。为防止“大数据杀熟”,相关部门出台新规。今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提出,在线旅游经营者不得滥用大数据分析等技术手段,侵犯旅游者合法权益。备受争议的“大数据杀熟”,这次能被“反杀”吗?

  国内知名购物平台的一位程序员小宁介绍,“大数据杀熟”是基于对不同类型消费者数据的“消费者画像”,判断其偏好、用户黏合度、价格敏感度等,最大限度地获取利益。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副所长周汉华认为,这是“大数据滥用”行为,互联网平台利用其信息不对称优势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

  周汉华认为,新规有进步意义,“新规在在线旅游经营服务领域将以前电子商务法的规定进行细化,更具有指导性”。不少业内人士还认为,规定出炉标志着万亿元规模的在线旅游行业进入规范引领的新发展阶段。

  新规能否遏制“大数据杀熟”,多位专家认为,“向前迈了一步”的同时还需要看其落实情况。从规定本身来看,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生活服务电商分析师陈礼腾认为,新规仍未明确违规行为的判定,在线旅游平台是否存在“杀熟”等违规行为在判定上仍存在一定难度。

  周汉华认为,网络平台作为一种新经济形态,其特点是“千人千面”“个性化服务”。如何准确界定“杀熟”而又不损害新业态的活跃性,对执法人员提出更高的要求。

  更重要的是,“大数据杀熟”几乎涉及衣食住行等各领域的数据平台。中国信息安全研究院副院长左晓栋认为,凡是涉及数据、算法的平台,都会对消费者进行数据收集,同时也有“杀熟”的冲动。即便有电子商务法等上位法支撑,单一领域的暂行规定能起到的改善效果似乎也比较有限。

  周汉华、左晓栋等专家认为,首先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规定,对消费者的数据实施更精细的保护,进一步明确“杀熟”等侵犯消费者利益行为的认定标准等。

  同时,对于一些确实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要加大处罚力度。从消费者个人角度来说,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建议,当遇到疑似“大数据杀熟”时,消费者可以“货比三家”。如发现确实存在价格歧视,应通过手机截屏或是录制视频等方式留存证据,并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

  (新华社天津9月24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