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市委八个巡察组于2020年11月12日起,分别对市委网信办、市委台办、市档案史志馆、市退役军人局、市大数据管理局、市医保局、团市委、市妇联、市贸促会、市侨联、市残联、市科协、市文联、市社科联、市红十字会、市工商联、市国联集团、市产业集团、市太湖新城集团、市机场集团、市地铁集团、市文旅集团等22家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对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集团等2家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回头看”。
巡察期间(2020年11月12日至2021年1月12日),各巡察组设专门举报电话(可同时接受短信, 接听时间为工作日早9时至晚5时)和专用邮政信箱等(见附表)。依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相关重点岗位干部(含已退休、已调离)的来信来电来访。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特此公告。
中共无锡市委巡察工作办公室
2020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