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人民警察是国家重要的执法司法力量,公安机关该如何预防和减少侵犯警权案件发生,群众如果对执法存有异议又有何反映途径?1月28日,市公安局召开的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新闻发布会解答了这一系列疑惑。
“民警不受侵害就是最有效的维权。”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支队长徐磊说,在实际工作中,无锡公安先后建立完善了实施办法、依法履职免责规定、民警负伤医疗救助、心理疏导干预、澄清正名工作规定等10余项工作机制或规范,在工作机制上形成闭环。据了解,去年11月24日出台的《关于切实加强保障政法干警依法履行职务的意见》,对先前的意见从侵权行为类型上进一步细分,明确量罚依据和标准。其中,对于阻碍、妨害警察执行职务的行为,公安机关将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将依据《刑法》追究刑事责任,目前公安机关正与相关部门研商,拟将该类违法犯罪行为纳入征信体系。
“群众对于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必须遵守‘警察执法优先,公民存疑后置’的原则,但遇到群众有不理解的地方,民警应该使用文明规范用语,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工作。”市公安局法制支队支队长李强介绍。(张子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