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纵横

军官制度改革

■ 首次授衔政策调整 ■ 军衔设“三等十衔”

  据新华社北京1月28日电 国防部新闻发言人吴谦28日在国防部例行记者会上详细介绍了新的军官等级制度。

  吴谦说,新的军官制度对军官等级设置作出重大改革,由基于职务等级调整为基于军衔等级。新的军官军衔设“三等十衔”,将官分为上将、中将、少将,校官分为大校、上校、中校、少校,尉官分为上尉、中尉、少尉。军官军衔按照军种划分种类,在军衔前冠以军种名称。此次军官制度改革,以作战指挥为基点,把军官岗位总体分为指挥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两大基本类别。

  吴谦说,此次军官制度改革,调整了军官首次授衔政策。主要变化是,生长军官本科毕业的授予少尉军衔;对直读研究生军官学员,本科毕业时授予少尉军衔,研究生毕业取得硕士、博士学位的,分别晋升为中尉、上尉军衔;对直接选拔招录的军官,按照取得的学历学位,分别授予相应的军衔;对特招地方专门人才担任军官的,综合衡量其学历学位、工作经历、专业能力和任职岗位等因素,参照军队相同或者相近条件军官,授予相应的军衔。

  吴谦介绍,此次授衔政策调整,是着眼构建军衔主导的军官等级制度、优化军官队伍结构布局作出的重要决策,有利于解决我军长期以来有少尉军衔但少尉军官大量缺编的问题,有利于从少尉军衔开始规划军官职业发展路径,让军官有充足时间在基层一线扎实历练、累积能力,夯实职业发展的素质基础。同时,对同届毕业的生长军官学员,执行同一授衔定级政策,在职业发展起点上也是公平的;另外,还将本科毕业生长军官的待遇级别定为十八级,相当于过去的副连职军官待遇,保持了待遇保障水平总体不变,其他学历的生长军官也有类似政策设计。

  吴谦说,此次军官制度改革,把解放和发展战斗力贯穿始终,以战斗力标准牵引各项政策设计,按照打仗要求硬化实化考核评价标准、晋升任用资格条件,紧扣打仗能力生成释放规划设计职业发展路径,着眼打赢未来战争优化完善晋升任用制度机制,围绕备战打仗需求系统安排军官教育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