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6版:警方周刊

高速公路谨防二次事故

  近日,沪宁高速发生的一起交通事故,值得大家反思并吸取教训。1月10日13时,沪宁高速发生了一起追尾事故,由于后车车损不能移动,民警告知后车驾驶人温某立即撤离现场,躲到隔离护栏外等待救援。事故当事人温某见三角警告牌被风吹倒在地,准备重新设置,而此时又有一辆小车同向驶来,将正蹲地上毫无防范的温某撞飞,导致其送医无效死亡。

  实际上,此类二次事故伤亡完全可以避免,在高速公路上一旦发生事故,牢记九字箴言: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

  车靠边。目前无锡境内高速公路高清视频全覆盖,因此发生事故后不要争辩,第一时间按照以下步骤操作,将事故定责交给交警部门:1、打开双闪灯,2、确认有无人员受伤,3、确认车辆能否移动。如果车辆能移动,立即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将车移动至右侧应急车道后在后方正确放置三角警示牌;如果车辆不能移动,车辆后方正确放置三角警示牌后撤离现场。

  人撤离。高速公路车速快,冲击力极大,躲在车内不能确保人身安全。将车辆妥善安置好后,驾乘人员应当立即下车,站至应急车道护栏以外或者中央护栏以外处,面朝来车方向,若遇紧急情况可采取规避措施。

  即报警。完成以上操作后,所有人依旧保持面朝来车方向,立即拨打110报警,告知交警部门您的具体位置、受伤情况、车损情况、行车方向。如果不知道自己所处位置,可以寻找一下应急车道护栏上的绿色标牌,上面的数字代表你所在的公里数,将这个告诉交警部门,他们就能准确知道您的方位。

  特别提醒

  1、在高速公路上所有行为必须面向来车方向,以应对突发情况。

  2、为应对夜间及雨雪恶劣天气,车上需常备手电筒和反光背心,避免夜间视线差导致的危险。

  3、检查车上三角警示牌是否完好,放置时尽量放在100-150米处,且放在同一车道内,否则起不到避险效果。

  (朱明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