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湖区在全省率先对食品连锁企业试点推行食品经营许可“总部统一评审,分支机构公开承诺”制度。通过“评审”的食品连锁企业总部,其新开办的直营门店作出“承诺”便可免于现场检查、当场核发《食品经营许可证》,所需提交材料、审批流程平均精简70%以上,每家门店办理时间最快压缩90%以上。“评审承诺制”有效期2年,由市场监管部门定期开展“双随机”监管抽查,一旦发现虚假承诺或管理不合格,依法终止办理、责令限期整改、撤销行政决定或予以行政处罚,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