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昨天获悉,围绕更精细、更惠民的宗旨,我市重新修订了《无锡市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并由市发展改革委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
按不同地段、时段实行更为精细的差别化收费政策是新《办法》较2018版最显著的变化。
区域划分上,将原停车区域由城市中心向外围扩展划分为一类、二类和三类三个圈层的框架,改为“核心与非核心”两种类型,整个市区按各市辖区实际划分有多个核心区域:运河西路、红星路、贡湖大道、和风路、立德道、吴都路、蠡湖大道、金城西路、蠡溪路、梁溪路所形成的环形闭合区域;兴源路、太湖大道、塘南路、清名路、运河东路、春申路所形成的环形闭合区域;机场路、泰山路、兴昌南路、快速内环南所形成的环形闭合区域。
时段划分也进一步细化。将原道路停车收费时段日间(7:30—19:30)与夜间(19:30—次日7:30)的基础上,日间再区分高峰时段与非高峰时段,分别实行最高收费标准和累进制收费标准。夜间道路停车实行免费政策,在人工值守道路停车泊位无人值守期间,在自动计费道路停车泊位19:30至次日7:30时段免收停车服务费。以小型车为例,政府定价的干道停车收费标准,核心区高峰时段为5元/半小时,非高峰时段首小时以内3元/半小时,首小时以外4元/半小时。非核心区域收费标准对应为4元/半小时、2元/半小时、3元/半小时。根据测算,以24小时为计算单位,新《办法》收费为180元,比原办法要“省”70元。
惠民力度也进一步加强。新《办法》明确,进入景区、公园停放车辆的免费时间从15分钟延长到30分钟。缓解城市支路周边老旧小区居民和部分厂区上班族停车难矛盾,明确支路停车泊位对周边居民和厂区上班族实行相对优惠的包月收费。推行停车共享理念,鼓励尝试“潮汐式停车”方式,引导小区、医院、学校利用时间差,交换停车资源,提高泊位利用效率。在保证交通顺畅、不影响社会治安环境和城市规划前提下,鼓励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内部停车设施向社会开放。
“新《办法》着眼精细化管理理念,某些制度设计和举措如核心区域的划分、道路停车高峰时段与非高峰时段的划分,在省内甚至全国范围内属于创新,最终目的,是更好地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行为,利用价格杠杆优化停车资源。”市发展改革委收费处人士介绍,如一直被大众诟病的医院、景区“停车难”,新《办法》将通过调整收费政策缓解非就诊、游览车辆长期占用公共资源的情况。同时,也为重大活动期间停车矛盾突出地区收费政策调整预留了空间。
据悉,此次公示期为一个月,对相关方案如有建议和意见,请于8月8日前反馈至市发展改革委。(周茗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