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6版:警方周刊

危险! “报废车”里藏了2000余升汽油

  近日,锡山交警大队接到上级查控指令称:一辆系统已注销的常州籍营转非客车近期频频在锡山辖区活动,该车逾期多年未检验,违法上路存在重大风险隐患,需立即进行查控。收到指令后,锡山交警迅速部署查控工作,在掌握该车信息及行驶轨迹后,8月5日夜间,锡山交警紧急出动10余名警力,分别在G312国道、锡虞路、金城高架、学士路开展布控拦截。当晚10时许,民警在学士路停车场内成功查获涉事车辆,现场还控制了驾驶员卜某某(男,35岁,江苏盐城人)与前来接头的合伙人陆某某(男,32岁,江苏无锡人)。在打开车厢尾门后,民警发现这辆客车的内部“别有洞天”,不仅原有乘客座位已被全部拆除,车厢内还被塞进了一个大储油罐,配套的加油机和计价器也是一应俱全,有从事非法加油活动嫌疑。面对交警质问,驾驶人坦言储油罐内装有汽油2000余升,并对自己从事非法加油活动供认不讳。后民警依法暂扣涉事车辆,并通报安监运管部门,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无锡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为了您和您的爱车安全,加油请前往正规加油站,改装的“流动加油车”没有任何消防安全措施和防护装置,千万不要贪图便宜,否则可能酿成大祸。(王依丽)

  相关法律链接:

  一、“流动加油车”存在非法改装车辆情形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七条的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处500元以下罚款。

  二、汽油、柴油属于易燃易爆危险物质,非法买卖、运输、储存、提供危险物质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三、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汽油以及属于危险化学品的柴油,危及公共安全的还可能以涉嫌危险驾驶犯罪立案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