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8月11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以下简称《纲要》)。
《纲要》是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以下简称2015年《纲要》)后,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的新的法治政府建设纲领性文件,是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举措,是深入总结“十三五”时期法治政府建设成就经验的重要成果,是“十四五”时期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路线图和施工图。
《纲要》共由十部分组成: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努力实现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突破。二是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推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三是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快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四是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五是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六是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七是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八是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九是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十是加强党的领导,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纲要》确立了到2025年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目标,主要有以下三方面考虑: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是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要率先突破”的重要指示精神,着眼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力争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提升”,为到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是做好与《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的衔接协调,在《纲要》总体目标中体现《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提出的法治政府建设相关目标要求,特别是强调到2025年政府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日益健全。
三是根据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区各部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实践,在全面总结成就经验的同时,深入研判当前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并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建议,确立到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目标,切实增强《纲要》目标的统领性、指导性。
《纲要》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的新亮点:一是在结构主线上,紧紧围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明确提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并将其作为贯穿全篇的一条主线。
二是在目标设定上,明确提出“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与2015年《纲要》提出的奋斗目标相比,进一步突出对建设数字法治政府和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的要求。
三是在框架体系上,从健全八个方面体系、强化八个方面能力谋篇布局,提出改革发展举措,特别是紧扣当前实际,针对依法应对突发事件、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等作出系统部署。
四是在任务举措上,对2015年《纲要》已经完成的不再部署,需要持续推进的进一步强化,试点成效突出的全面推广,并提出新任务新举措,不断推动建设更高水平、更高质量的法治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