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超车,可能很多老司机都觉得是“小菜一碟”。不过,关于超车下面这个问题大家清楚吗?双向两车道的道路上,前车左转弯时,后车正在借道超车,这时发生事故,责任怎么认定?答案是:借道超车的车辆全责。
一般情况下,只要前方正在左转弯的车辆驾驶人没有其他交通违法行为,那么借道超车的车辆驾驶人就要负全部责任。
●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
1、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2、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3、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4、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这种情况下,超车车辆驾驶人将面临驾驶证记3分和罚款的处罚。
●如何正确超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机动车超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变换使用远、近光灯或者鸣喇叭。在没有道路中心线或者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前车遇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应当降低速度、靠右让路。后车应当在确认有充足的安全距离后,从前车的左侧超越,在与被超车辆拉开必要的安全距离后,开启右转向灯,驶回原车道。
●不准超车的时机
1、前车示意左转弯、掉头时,不准超车。
2、预计在超车过程中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时,不准超车。
3、前车正在超车时,不准超车。
4、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及工程救险车,不准超车。
5、气候条件不良时,如狂风、暴雨、大雪、浓雾等恶劣天气时,不准超车。
温馨提醒:行车需掌握防御性驾驶技巧,让安全驾驶成为你对亲人的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