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从市民政局了解到,近日我市印发了《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25年,救助覆盖面有效拓宽,将低收入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等群体纳入救助范围,救助能力明显提升;到2035年,制度优势更好地转化为治理效能,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困难群众。对此,市民政局副局长钱晓东解读,该《意见》将推动三个方面转变,让兜底保障更有力度,社会救助更有温度。
第一个转变是从基本生活救助为主转向“物质+服务”多元救助方式。钱晓东介绍,除了继续对低保、特困人员给予救助,我市将适度扩大特困保障面,将特困救助供养覆盖的未成年人年龄从16周岁延长至18周岁,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延伸至低收入家庭。同时,增加服务类救助。比如,将加强供养服务机构建设和设施改造,提升失能失智特困人员集中照护能力,到2025年底,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不低于70%。此外,还将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鼓励支持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社会工作者,协助社会救助部门开展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评估、入户探访、需求分析等事务,这些个性化服务将进一步满足困难群众多元需求。
第二个转变是推动兜底保障为主向“3+1”综合救助发展。《意见》在延续原先有关政策基础上,提出了构建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下转第3版)
我市优化分层分类救助体系
(上接第1版)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3+1”救助体系。其中,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制度归类为基本生活救助,而临时救助、深度救助、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等制度归类为急难社会救助。钱晓东表示,将进一步统筹救助资源,加强各项救助制度之间衔接,形成救助合力。如针对低收入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除了基本生活救助,还根据实际需要给予相应的医疗、住房、教育、就业等专项社会救助,再加上临时救助、深度救助、慈善救助等必要措施,有效降低致贫返贫风险。
第三个转变是推动从自愿求助为主向“主动+智慧”救助提升。钱晓东介绍,民政部门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逐步建立社会救助监测预警平台,将低收入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纳入监测范围,主动及时发现困难群众。发现不同类型的困难救助对象,再精准施策。对于重大生活困难,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确定临时救助标准,提高救助水平。(殷星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