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版:热闻

“人脸识别”抢客户?行不通!

非法采集消费者人脸信息 16家房企被处罚

  本报讯 商家通过“人脸识别”确定客户来源、结算佣金以及避免“飞单”的伎俩行不通了。市市场监管局执法稽查部门近期对全市数百家房产企业开展了“非法采集消费者人脸信息”专项执法行动,截至目前立案17起、结案16起、共计罚款160万元,有效整治了侵犯消费者个人信息的乱象,部分案例入选全省市场监管系统“非法采集消费者人脸信息典型案例”。

  精准打击侵犯消费者个人信息的新型违法行为,正逐渐受到关注。今年央视“3·15”晚会对科勒卫浴、宝马汽车等知名品牌商家擅自安装人脸识别摄像头、非法采集消费者人脸信息的黑幕进行了曝光,引发社会公众强烈关注。市场监管局执法稽查处迅速组织涉案线索摸排,并将范围扩大到房屋楼盘、建材装潢等领域。

  排查中发现,不少楼盘在未告知消费者、也未征得消费者同意的情况下,使用人脸智能抓拍系统对到访者进行无差别抓拍,并对信息比对操作,进行商业用途和不正当竞争。这类人脸识别摄像设备的头部一般呈黑色长方体状,镜身相较普通监控摄像设备长,其机身标注内容一般含有“网络摄像机”“人像抓拍”等字样及产品标识二维码。锡山区市场监管局稽查执法人员在对某房产公司楼盘售楼处检查时,发现有4台这样的摄像机。去年5月起,该楼盘擅自在售楼大厅处采集购房消费者人脸信息,用于判别来访客户途径以确定业务员及中介公司佣金。在其监控系统平台,显示有包含客户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证件照片、人脸照片等在内共56076条人脸信息。

  更有甚者,有楼盘擅自采集消费者人脸信息竟是为了防止购房客户跳单及同业竞争对手撬单。稽查执法人员在查看16家涉案楼盘抓取的信息时发现,系统能根据到访者人脸照片、到访时间、次数和拍摄点位自动打上“首访”“复访”等各类标签,并以3个时间点进行存储:首次进入售楼处时抓拍的时间、“首访”后每次进入售楼处时抓拍的时间以及当房屋买卖成交时刷购房客户身份证予以最后核验的时间。而显示客户到访的次数越多,越便于楼盘掌握客户购买的迫切度,解决飞单。

  “涉案楼盘使用的设备拍摄精准度非常高,即使戴着口罩也可以被识别。所谓‘对消费者没什么损害’,事实上埋藏着重大的安全隐患。”市市场监管局执法稽查处处长陈扬介绍,人脸信息作为一种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生物识别信息,也是一种受法律保护的个人信息。《信息安全技术个人信息安全规范》规定,个人敏感信息一旦泄露、非法提供或滥用可能危害人身和财产安全,导致个人名誉受到损害等。房地产企业在消费者未知或未同意的情况下非法收集、使用,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另获悉,将于今年11月1日正式施行的《个人信息保护法》,进一步明确对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买卖个人信息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市场监管部门将围绕营造更为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的目标,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管,强化稽查办案,通过典型案件查办,切实起到有效的警示震慑作用。

  (周茗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