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4版:时评

统筹规划,解决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难题

  □ 吴仁山

  前不久,梁溪区消防部门针对当地某小区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现象,开出了行政处罚金额为2000元的违停罚单。一石激起千层浪,电动自行车停放再次成为不少市民热议的话题。大家比较一致的看法是,作为城市公共安全管理的重要环节,禁止电动自行车在小区违停不是简单的秩序管理小问题,而是事关群众生命安全的大问题,必须多方联合共同推动,并确保整改到位。

  近年来,包括无锡在内的国内多地因电动自行车自燃引发的安全事故时有发生,给市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威胁。这主要是因为有些小区一楼公共门厅处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甚至有居民将电动自行车进梯入户、“飞线充电”、人车同屋,安全隐患非常大。有的虽经小区物业整治,但似乎收效甚微,成为社区治理乃至城市管理中的一大顽症,因而被广大市民所诟病。

  从目前情况看,我市部分小区特别是年代较久的老小区,由于一些配套设施相对缺位或滞后,不光居民家用轿车面临停车难,数量庞大的电动自行车更缺停放场地。再加上有的小区没能认真贯彻落实相关管理条例,采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不闻不问的态度,导致电动自行车乱停乱放现象日益严重。前不久,我市消防、城管、住建等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对部分小区进行贯彻《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执法检查过程中,就发现有些小区存在居民将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在公共区域、推进电梯,以及进行“飞线充电”的问题。这既有碍小区整体环境秩序,更影响居民出行,很容易引发安全事故。

  若要彻底根除这种乱象,首先要由建设规划部门统筹规划、房产开发商合理布局,尽量为居民设置好电动自行车停放区和充电点,以有效化解居民停车和充电难题。其次,小区物业和城管、安监等部门要加强日常巡查、监管,使居民做到规范停车并形成习惯。在这方面,我市不妨学习和借鉴上海、杭州等城市的做法,由住建等部门制定新建、改建、扩建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配套建设标准,并指定由小区物业履行其管理职责,维护小区内电动自行车停车秩序,一旦发现物业敷衍了事并酿成安全事故的,将严肃问责并追究法律责任。

  目前,我市滨湖区、梁溪区在对部分老小区实施“微改造”时,均专门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配置符合用电安全要求的充电设施,并采取防火分隔措施,给居民带来了方便。希望无锡有更多小区在新建和后续改造中,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设置固定场所,解决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的违停问题。

  (作者系无锡市吴文化研究会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