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2版:生活周刊

注意!这些驾驶行为会被处罚!

  公安部于上半年发布的《机动车驾驶人安全文明操作规范》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规对变道、停车等法规进行细化,具体都有哪些驾驶规范呢?

  ●变道超车规范

  国庆期间李某驾驶小车,在距前方大货车不足20米时,准备超车。但此时他的车头刚刚超过左侧快车道一辆黑色小车车头,车尾还未超过。结果,在向左穿插变道时,李某的车与黑车车头发生刮碰,瞬间失控撞向中央护栏。由于撞击猛烈,李某在事故中死亡。

  本次《机动车驾驶人安全文明操作规范》中,对“超车”就进行了以下详细要求:开启左转向灯,变换使用远近光灯或鸣喇叭,向前车和周边车辆发出超车信号;预判超车过程中与对向来车无会车可能,且周边无行人、非机动车、障碍物等其他妨碍超车的情况;观察左后视镜并观察后视镜盲区,确认安全,向左改变行驶路线,在限速范围内加速超越前车,车速宜大于被超车辆15千米/小时以上;在无道路中心线的道路上,待前车降低速度、靠右让路后超车。

  小保提醒:强行超车或超车不当,往往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害人害己。

  ●停车规范

  今年国庆期间,韶关乐广高速南行杨溪道入口处两辆小车发生碰撞。随后,事故车辆起火。然而,就在消防车辆赶赴现场的过程中,有23名驾驶员连续违法占用应急车道,影响了消防车抵达现场开展灭火救援工作。随后,23名涉事司机都接受了严肃教育,并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分别处以扣6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小保提醒:《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二条就有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非紧急情况不得在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车。而本次《机动车驾驶人安全文明操作规范》中,也对应急车道的使用再次进行了强调:驾驶机动车不应占用应急车道行驶或停车。

  ●安全行车规范

  去年,某驾驶人在高架上因使用“手机内导航功能”被交警拦下,被扣2分并罚款。本次《机动车驾驶人安全文明操作规范》第六项第三条“导航设备的使用中”,对这一点进行了详细的说明:使用导航设备时,应在出车前或停车时设置,行车中不宜手动操作导航设备。

  小保提醒: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和《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的规定,对机动车驾驶员行驶途中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扣机动车驾驶人2分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