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28日 无锡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
2016年至2020年,无锡市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决议顺利实施,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未来五年,是无锡乘势而上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谱写“强富美高”新无锡建设崭新篇章,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期。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夯实全面依法治市的社会基础,使高水平法治成为无锡发展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依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结合我市实际,从2021年到2025年在全市公民中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特作决议如下:
一、把牢政治方向,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民普法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民普法全过程各方面。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教育全社会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紧紧围绕服务“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推动普法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为“强富美高”新无锡建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在法治方面的新要求新期待,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公共法律服务。
二、突出重点内容,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宪法相关法,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大力建设宪法教育场馆,推动“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制度化,阐释好宪法精神和“中国之治”的制度基础。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大力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创新载体抓手,有序推进民法典场馆建设,全面提升民法典普法质量。聚焦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深入宣传促进科技创新、优化营商环境、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确保安全生产、鼓励创新创业、推进乡村振兴等法律法规,深入宣传保障食品药品安全、促进就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教育医疗保障、人口健康促进、节约粮食、社会文明建设等法律法规,深入宣传国家安全、网络安全、民族宗教、惩治和预防犯罪、社区管理服务等法律法规。加强党内法规的学习和宣传,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继续加强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强本市地方性法规规章的学习宣传,有效提升本市地方性法规规章的社会知晓度。
三、紧盯重点对象,持续提升全体公民法治素养。实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坚持分层分类开展法治教育,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体系、国民教育体系、社会教育体系,不断提升全体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加强法治教育,引导国家工作人员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等基本法治观念。重点抓好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体系,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狠抓青少年法治教育,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建立完备的法治课学科体系,落实中小学校法治课课时要求,加大法治课师资培养,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教育引导青少年从小养成尊法守法习惯。抓好基层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培训,完善村(社区)“两委”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治教育,加强对媒体从业人员的法治教育。聚焦企业、行业协会、社区和妇女、残疾人、老年人、新市民等特殊群体,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其依法维护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增强规则意识、公共意识、责任意识。
四、推动守正创新,切实增强法治宣传教育质效。完善“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推动普法融入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全过程、各环节,开展实时普法。深化落实法官、检察官、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和典型案例发布制度,健全以案普法长效机制,使典型案件依法处理的过程成为全民普法的公开课。充分运用社会力量开展公益普法,发展和规范公益性普法社会组织,加强普法讲师团和普法志愿队伍建设,完善政府购买、社会投入、公益赞助等相结合的社会普法机制,健全考核评价和激励嘉许制度,推动社会普法服务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走好全媒体时代群众路线,建设融“报、网、端、微、屏”于一体的多级互动法治传播体系,打造“无锡网络普法联盟”,及时推送个性化、定制化的普法产品,提高普法产品供给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大力倡导“法律即生活,生活即法律”理念,着力深化“美好生活·德法相伴”活动,把公民法治素养基本要求融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融入文明创建、法治示范创建和平安建设活动,使普法更接地气,更为群众喜闻乐见。
五、厚植法治信仰,深化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把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纳入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法治文化与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地方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融合发展。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推动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规模化、系列化,创新打造“江”“河”“湖”等主题鲜明、各具特色的法治文化带(长廊),高质量建设“法治文化特色园”,推动法治文化阵地覆盖城乡。加大法治文化惠民力度,广泛开展法治文艺汇演、法治书画展览、法治图书阅读、法治微电影联播等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下基层,因地制宜设立法治文化节,做大做强“法润无锡”品牌。推动法治文化作品创作专业化、制作精细化,实现法治信仰培育与文化启迪、道德升华的深度融合。推动市域内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六、坚持普治并举,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加强基层组织和部门、行业依法治理,深化法治乡村(社区)建设,推广“以村民小组或自然村为基本单元的村民自治”“楼宇自治”“居住小区自治”等微自治形式,强化依法治校、依法治企、依法治网,强化“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及其动态管理,实施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完善和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开展安全生产、公共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治、防灾减灾救灾、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方面法治宣传教育,促进全社会在应急状态下依法行动、依法办事、依法维护社会秩序。坚持依法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有机结合,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大力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推进法治进家入户,注重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让依法依规办事在家庭中生根。
七、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决议得到有效贯彻实施。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人大监督、政协支持、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人民群众为主体的法治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强化各级法宣办统筹协调和监督落实职能,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要求,完善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制度,推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年度履职评议制度,促进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履行普法责任,形成大普法工作格局。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利用重要版面、重要频道、重要时段开展公益普法宣传,扩大普法覆盖面,提高群众知晓度。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健全法治宣传教育经费保障动态调整机制,探索吸纳利用社会资金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新路径。健全普法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和奖惩制度,做好中期评估和终期检查,加强检查结果的运用。各级人民政府要积极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要充分运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代表视察、专题调研等形式,强化对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本决议得到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