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3月15日至5月15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市公安局惠山分局党组进行了巡察。6月7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向市公安局惠山分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分局党组高度重视市委第六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自觉从践行“两个维护”、坚定政治信仰、提高政治能力、净化政治生态的高度理解和把握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将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推动巡察整改工作往深里走、往实里走。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巡察反馈会议召开后,分局迅速召开党组会议,专题传达学习市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分解落实巡察整改工作责任,制定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召开全体科所队站领导干部会议,传达学习上级精神,对落实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分局党组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成员。组织召开巡察整改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深刻剖析、对照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明确整改责任和措施。分局党组成员结合业务分工和整改责任,分别召开分管部门碰头会,逐项明确巡察整改工作任务,加强统筹协调,全面组织推进。各职能部门成立工作专班,各基层所队站明确责任领导,建立“一体担责、一体整改、一体推进”巡察整改工作责任体系。
(二)坚持问题导向,严格落实责任。分局党组聚焦市委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的具体问题,认真研究问题成因,细化分解整改任务,分类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内容、整改目标、责任部门、责任人员和整改时限。建立问题分类解决机制,对立行立改类问题,明确责任领导、落实整改措施、督促限时整改;对重点难点类问题,召开专题分析研判会议,研究个性问题整改方案,加快推进建章立制工作,确保整改措施精准长效、务实管用。建立问题包干督办机制,对分解落实的整改任务,既明确到责任领导,又包干到责任人员,既明确任务时限,又明确时序要求,捆绑整改责任、督办整改重点、推动整改落实。建立问题整改督查机制,分局党组明确对整改不力的一律严肃追责问责,定期督查巡察整改推进情况,定期召开巡察整改汇报例会,实时掌握问题整改时序进度和质量效果,定期通报存在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三)抓好结合促进,全面推进整改。与上级部署任务相结合,组织开展“锻忠诚铁军、筑平安锡城”主题活动,针对市委巡察和教育整顿发现的队伍突出问题,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要求,深入推进市委巡察和教育整顿问题整改。与职能部门要求相结合,主动对接市公安局相关职能部门,既结合落实专项工作要求,又借鉴整改工作经验做法,推进公安工作方面问题整改工作,主动对接区相关职能部门,既共同开展调查研究,又联合出台工作意见。与当前重点工作相结合,聚焦巡察问题整改推进,切实抓好深化公安改革、提高工作绩效、开展疫情防控、推进文明城市创建等重点工作,将巡察整改工作转化为实际工作成效。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真改实改,截至目前,共计11个问题已整改完成。
1.关于“政治学习不深入、不重视”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重要训词精神以及党中央决策部署作为各级各类会议的第一议题,作为党史学习教育、政治轮训的首课主课,进一步健全完善常态化学习教育机制,坚持用新思想武装全警头脑,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1至8月共举办学习会15场次,开展现场教学2场次,组织专题研讨3场次。严格落实政治轮训制度,分层分级组织政治轮训活动30场次,优化设置覆盖理想信念、党建工作、纪律作风、宗旨观念等方面学习课程,举办集中辅导讲座20余场次、现场教学60余场次。严格落实“周五学习日”制度,将政治教育、党史教育、警示教育、英模教育作为主要内容,发布学习计划28期,组织学习活动810余场次。持续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围绕“六专题一实践”要求,组织专题学习讨论活动100余场次,举办专题党课30场次,开展全警集中专题宣讲活动3场次,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29场次,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推出惠山公安便民利企25项措施;围绕庆祝建党100周年主题,组织举办红色主题邮票展、红色主题图书漂流、党员故事访谈分享会、红色主题书画摄影展、“音乐微党课”等系列活动15场次。二是全力推动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立足惠山公安工作实际,深入实施惠山公安高质量发展升级战略,开展警务质态“四大行动”,实施改革强警“四项工程”,做强科技兴警“三个支撑”,完善警队建设“四个体系”,全力推进15项年度重点工作,不断推动惠山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持续深化绩效考核攻坚行动,扩大优势项目,弥补短板弱项,截至8月底全区公安绩效考核主要指标进展达到预期目标,部分指标时序进度、完成进度较去年同期相比均大幅提升。持续深化警种协同合作与信息共享机制,完成分局“智慧侦查中心”建设,全方位融合“刑、技、图、网”侦查部门警力、资源和手段,提升警种联动打处效能,今年1至8月传统诈骗案件破案数上升58.8%。持续深化警网融合工作,7个警网融合惠民联调中心建设稳步推进,截至目前建成示范版“平安前哨”工作站13家、基础版43家,全区557个网格力量配备基本到位,建立形成“一员一格”工作格局。持续深化巡防处置一体化改革工作,稳步推进洛城警务工作站、洛社公安检查站、惠暨大道查缉堵控点建设,全区可防性案件下降11.1%。持续深化道路交通属地化改革,进一步细化量化派出所、警务工作站、巡特警大队在车驾源头管理、交通安全宣传、显见性违法查处等方面的职责任务,夯实交通管理基层基础工作。持续深化党建队建工作,先后制定了党建工作规范和责任落实清单,实现全警平时考核全流程信息化管理,“开展青春守护行动促进警校党建融合”项目被评为全省公安基层党建“最佳创新项目”。三是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分局党组专题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健全规范请示汇报制度,每半年主动向党委、党委政法委汇报一次公安工作,“三重一大”及各类紧急事项随时报告。调整完善汇报形式内容,以编报《工作专报》《联合研判处置专报》等形式,主动汇报公安工作阶段性进展、重点工作、重要警情、重大案件等,研究制定了《惠山分局重点案件通案实施办法》,规范重大疑难案件会商会审制度,通案意见及时汇报党委政府和党委政法委。加强与区纪委监委联系沟通,邀请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列席党组会议,主动接受纪律监督,对干警违纪违法行为第一时间报告,及时接受业务指导,定期报告执纪监督问责工作。四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分局党组坚决扛起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责任、主体责任,认真学习贯彻《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和《实施细则》,严格落实各级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责任。组织举办新闻宣传业务培训,集中学习全市公安新闻宣传管理工作规范,严格对外宣传工作纪律,完善公安自媒体发布审核机制,每期公布审核人和签发人。组织开展全区公安机关宣传栏规范问题排查工作,共排查对外宣传栏13处,建立健全审核发布、定期检查等机制,进一步规范对外宣传工作。
2.关于“护航经济社会发展成效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着力推动破案攻坚工作。深化“全民反诈、无锡无诈”专项活动,建成分局新一代反诈中心,组建“全民反诈”工作公安专班,下设行业治理、宣传动员、网格管控和法律保障等工作组,建立实质化引导侦查机制,加强与检法部门案前沟通、案后会商,形成破案攻坚合力。组织反诈专业民警技能练兵活动,提升电诈、帮信等案件打击破案能力。牵头举办惠山区“全民反诈”广场宣传主题活动,组织反诈宣讲活动100余场次。全力推进“断卡”行动,组建线索专项清理工作专班,组织部推线索“回头看”工作,复核问题线索,列出工作清单,明确工作责任,部推线索按时全部清结。二是全力夯实基层基础工作。牢固树立“大抓基层、大抓基础”导向,成立分局派出所改革工作委员会,由分局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组织推进派出所工作改革,加强对全区公安基层基础工作组织领导。组织社区民警集中学习市局《加强和改进公安派出所工作十项措施》《社区民警工作规范(试行)》,明确社区民警工作职责任务。优化完善以“一室N队”为主体、警力资源匹配、因地制宜运作的基层派出所勤务运作模式,派出所实行“一室两队”或“一室三队”工作模式,2个警务工作站辐射的派出所接处警减负率达到90%以上。推动基层基础工作重心下移、警力下沉,建设“平安前哨”示范工作站,打造社区工作前沿阵地,确保社区民警有充足时间下社区工作,完成每月走访任务。加强社区警务工作监管力度,大力整改社区警务工作台账不规范、不到位问题。三是加强服务群众工作。组织举办全区公安窗口民警业务能力培训,学习业务规范、学习服务规定,进一步增强服务群众意识、提高服务群众能力。加强全区公安便民服务设施排查工作,新增购置出入境便民服务自助签注设备4台,实现全区公安出入境便民服务设施全覆盖。加强群众投诉整改落实工作,组织接处警民警学习《江苏省公安机关现场执法标准(试行)》以及110接处警工作规则。建立民意督导回访机制,围绕110接处警满意度、公安队伍满意度、窗口服务满意度等核心民生指数开展全访评民意监测,搭建民意调查回访系统,建立研判评估、办理反馈、督导回访、问责处理、舆情导控“五项机制”,实行限期整改,落实责任追究。
3.关于“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风险存在漏洞”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危化品处置规范有序。开展危化品处置专题业务培训,组织社区民警专题学习《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建立健全职能部门联动协作机制,与区应急局、生态环境局专题会商无主危险化学品、涉案危险化学品处理工作,制定印发了剧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治安管理责任清单、问题清单和验收清单,细化明确处置工作的领导责任、监管责任、属地责任,彻底整改省委安全工作巡视组通报问题。研究制定了《惠山教育系统实验室危险废物处置实施细则》,明确处理规范、职责分工。研究制定了烟花爆竹集中销毁工作流程,建立健全提前介入机制,积极配合应急部门规范清点、装车、押运和销毁工作,全过程参与、全流程记录,坚决杜绝安全隐患和廉政风险。依托“江苏省危险化学品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加强危化品源头管理工作,实时监管危化品流向报备,对问题数据及时下发属地派出所实地核查,及时掌握核查反馈情况。二是加大群租房整治力度。牵头成立区群租房安全专业委员会,与区住建局、城管局、消防救援大队联合制定了《惠山区群租房安全专业委员会工作规则》《2021年全区群租房安全管理工作要点》。每季度牵头召开专委会工作例会,通报各板块和部门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开展群租房“控增去存”攻坚战,组织开展为期2个月的全区返潮隐患“回头看”专项行动。创新智能化监管手段,今年7月份建成了惠山区“惠民安居”平台系统,实现人房信息和风险隐患联排联采、网格流转。三是严格消防隐患排查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安派出所消防安全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8月底完成各派出所1名专兼职消防管理民警和1名消防管理文职人员配备工作,将消防管理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加强与区消防救援部门协作配合,组织举办了消防重点工作业务培训,提高基层消防业务能力。建立健全每月例会、联络员派驻、联合执法、应急处置等工作机制,明确监管范围,落实监管措施,规范台账管理。建立信息通报机制,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通报火灾隐患、消防检查、案件查处等信息,联合开展执法工作,着力整治重点消防单位台账不全、设备故障等突出问题,形成整改责任闭环。组织开展全区公共娱乐场所、“三合一”场所、电动车消防安全等重点单位、重点问题整治专项行动。
4.关于“落实公正执法要求有偏差”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健全完善执法管理制度。大力推动执法管理委员会实体化运作,召开季度执法管理委员会工作例会,召开重点案件评析会议,通报问题、提出措施、落实整改。研究制定了《惠山分局刑事案件侦办督导制度(试行)》等规范机制,严格落实案件主办责任和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制,细化办案单位职责,压实办案主体责任。推进执法监督信息化应用,依托智慧法制“1+8”系统,健全完善每日疑似数据、每周案管工作情况通报机制,抓紧抓实问题整改工作。二是健全完善执法规范程序。紧盯执法源头问题,全面落实执法全流程监督管理,强化分局案件管理中心跟踪管理、考核通报等职责任务,采取网上网下、巡查抽查、考核问责等手段,综合运用智慧法制“1+8”系统,重点查纠整治执法记录仪使用、案件证据固定、执法台账管理等方面问题。紧盯执法规范问题,修订完善了《惠山分局涉案财物管理工作规范》,重点查纠整治扣押财物处置、扣押财物登记、收缴物品处置等方面问题,组织开展执法办案民警系列化培训,学习省厅现场执法标准、行政处罚量罚标准、涉案财物处置等规范内容,今年以来共组织执法业务培训活动23场次,参训人员2600余人次。针对暂扣款返还不及时问题,按照《全市公安机关涉案财物清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迅速开展复核复查工作,有序推进落实处置措施。三是健全完善执法监督机制。严格执行执法办案考核机制,修订完善了执法质量考核评议细则,对接处警执法、案件办理、执法纪律、执法安全、公安法治建设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等内容实行考评,进一步细化考核评分标准、加大考核分值权重,法制考核占整体绩效考核10%。坚决落实执法责任追究机制,对巡察指出问题落实整改、纳入考核、追究责任,对执法办案中被检察机关监督确认的,一律予以执法质量考核考评扣分处理,视情予以追责问责。严格执行执法过程审核机制,对出具法律文书不规范、证据固定不充分、适用法律条款不正确等问题,组织个案评估分析,研究落实整改措施。严密案件审核审查工作,对案件审核中发现的执法问题,及时指出并指导民警整改到位。严格执行执法结果跟踪机制,定期召开法制员工作例会,通报案件办理执行督导情况,及时指出问题,跟踪督促落实。加强重点警情案件跟踪督导,对警情处置不规范、案件认定标准不统一、处罚执行不到位等问题加大查纠整改力度。针对个别执罚不到位问题,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进,落实工作责任,明确时限要求,已启动依法催缴执行工作。四是大力提升执法办案质量。研究制定了《惠山分局重点案件通案规定(试行)》,重点对案件的事实、证据、定性、量罚、程序、法律文书等是否合法、规范进行全面审核。与检法部门沟通协作,召开案件分析研判联席会议,共商案件办理规范,统一执法标准要求。推行挂钩联系指导机制,法制部门民警分别到11个派出所、2个警务工作站开展执法指导工作,加大法制与刑侦、经侦、治安等业务警种联合会商,落实案件点对点管理,落实问题点对点整改,共同帮助基层所站提高执法办案质量。
5.关于“从严治警不够”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压实压紧责任。分局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年度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工作,制定出台了《惠山分局党组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清单》《惠山分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全面从严管党治警责任清单》,召开了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明确各级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三级责任清单,压紧压实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政工干部直接责任、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责任,调整修订了党建工作年度考核细则。研究出台了《惠山分局领导干部问责追责规定(试行)》,对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执行力不强、工作拖拉敷衍、服务意识淡薄、纪律松懈的,坚决追究领导责任、管理责任、直接责任。将基层所队站主要负责人落实“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纳入执行力考核部分,作为评先评优、选拔任用、表彰奖励重要依据。二是加强教育管理。注重把科学理论武装与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结合起来,组织全警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引导全警强化政治学习、坚定政治立场、严明政治纪律。依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第一议题”、“周五学习日”、党支部“三会一课”等制度,切实加强政治教育、党史教育、警示教育、英模教育。深化警示教育,召开警示教育大会,举办党纪党规专题培训,组织拍摄警示教育片,编制民警违法违纪警示录,运用身边事教育警示身边人。充分发挥英模榜样标杆作用,大力弘扬公安英模精神,进一步挖掘、培育、选树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激励引导广大民警忠诚履职、为民服务、担当作为。健全完善队伍监督管理制度,研究制定了《惠山分局民警一日行为规范(试行)》,细化民警行为规范要求,落实定期检查通报机制,切实加强民警行为规范管理。对照党纪警规重新修订了《惠山分局民警问责规定(试行)》,明确问责情形、问责处理等要求,切实加大执纪监督问责力度。三是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坚持民主集中制,落实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召开教育整顿专题民主生活会、专题组织生活会30场次,真正让红脸出汗放在平时抓在经常,不断提高批评和自我批评质量。创新组织生活方式,通过“三会一课”、谈心谈话、党性分析等,按照“有什么问题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重点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对标对表新思想、党章党规和群众期盼,开展经常性政治体检,坚持党员民警带头学,党员领导干部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健全完善了正风肃纪、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民警素质能力提升、领导干部交流轮岗等4大类25项制度措施,进一步扎紧制度“笼子”。四是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建立与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执纪协作配合机制,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民警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第一时间填写《线索移送单》报告移送,积极配合区纪委监委立案调查工作。开展纪律处分以下问责处理情况专项梳理排查工作,对近三年来纪律处分以下问责处理情况逐条自查,并经市公安局党风廉政监督室和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审核认定。五是主动接受监督。建立与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沟通会商机制,每月向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报送受理的信访举报、线索处置、处理处分等情况,定期汇报队伍状况分析情况,做到重要情况及时报告。总结分析半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召开半年度队伍建设推进会,主动向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报告相关情况。严格执行纪检监察派驻工作规定,主动邀请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参加党组会议,研究讨论分局“三重一大”事项,对“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决策实行会前会后“双报备”制度。今年以来,先后4次在干部选拔任用、表彰奖励、警员职级晋升、年度考核等事项方面,主动接受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审核监督。
6.关于“资产管理薄弱”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加强资产管理制度建设。严密制度制定流程环节,认真剖析巡察指出问题,明确制度拟订、审核修改、审批发布、规范执行等环节工作要求,同时根据最新管理要求,及时修订完善相关制度,确保制度科学规范。重新修订了《惠山分局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组织开展集中学习培训,明确国有资产管理重点范围、工作要求和岗位职责。研究制定了《惠山分局辅助人员制式服装管理规定(暂行)》,规范辅警制式服装配发标准、服装种类年限、使用管理责任分工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进一步健全完善辅警服装管理制度。二是严格执行资产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全区公安国有资产盘点、清理工作,7月份已完成调拨派出所装备资产账目调整工作。严格执行国有资产管理盘点制度,修订完善了资产新增、处置、调拨等台账,调整完善了《惠山分局国有资产处置申报呈批表》《惠山分局国有资产处置交接表》,进一步明确国有资产报废手续要求。部署开展了国有资产盘点专项工作,重点针对状况不清、账实不符等突出问题,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全分局国有资产开展全面盘点审计,目前已按规定程序组织推进。修订完善了《惠山分局警用装备管理规定(试行)》《惠山分局装备管理员实用操作手册》,组织全区公安机关装备管理员开展业务培训,明确规范管理工作内容、流程和要求。组织开展了警用装备库清理整改工作,6月底已整改完毕确保做到警用装备整齐规范、账物一致,同时严格落实装备管理定期检查制度,健全完善了警用装备进出库台账和领用手续。三是规范物资装备采购。认真研究巡察指出的采购程序不规范等问题,组织学习市公安局和惠山区政府采购管理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制作了政府采购工作流程图,明确采购工作规范要求,严格落实分局采购内控制度,依照规定程序方式实施采购工作。分局明确对未纳入“政采云”采购范围的零星采购项目,警用装备根据公安部警采中心相关要求开展集中采购,其他物资装备、服务等项目在分局公安外网发布,根据政府采购规定严格执行,坚决杜绝违规采购行为。
7.关于“财经纪律不严”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规范发放民警执勤岗位津贴。组织集中学习了《关于执行人民警察值勤岗位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严格执行市局清理规范津补贴工作要求。研究制定了《惠山分局民警、辅警因公外出审批(备案)表》,用于差旅费报销依据,对同一批次、经费报支渠道不同的人员出差、培训等因公外出的相关补贴,实行联合会签制度,严格审批流程,严格津贴发放。二是规范办理民警家庭医疗保险项目。严格执行《关于为全省公安民警投保家庭医疗保险的通知》《关于做好全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和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明确投保人员范围,待保险合同期满,按照上级公安机关最新文件精神办理医疗保险事宜。三是规范派出所财务管理。研究修订了《惠山分局财务管理规定(试行)》,组织各单位部门报账员开展会计业务专题培训,讲解会计实务操作方法,下转第19版>>>
上接第16版>>>剖析巡察指出问题,提出整改工作措施要求。研究制定了《惠山分局食堂管理办法》,开展执行情况检查,严密食材采购验收、规范结算手续、落实检查督查等工作,基层所站均已结合实际制定相关管理办法。指导督促基层所站完善奖励规定、慰问金发放等工作制度,落实所站领导主体责任,定期开展实地检查,及时通报问题整改。四是规范决策列支费用。分局党组集中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相关财务制度,明确经费列支决策相关规定,邀请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参加经费列支审议会议,严格填报“三重一大”事项报备表,进一步严格执行财经纪律。
8.关于“内部管理松懈”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规范公车和油卡管理。重新修订了《惠山分局执法执勤车辆管理办法(试行)》,组织开展集中培训,明确车辆管理使用规定。加强公车加油管理工作,全区公安机关实行“一车一卡,专卡专用”制度,每辆执法执勤车辆绑定油卡,落实专人保管、加油登记等工作,相关职能部门定期开展加油情况督查,切实加强常态化督导检查工作,对发现问题已移交区纪委监委立案调查。加强公车维修管理工作,明确公车维修招标定点单位,建立维修工作台账,登记公车维修情况,杜绝未在招标定点单位维修车辆情况发生。二是严格指定监视居住场所管理。严格执行市公安局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相关工作规定,落实工作责任、管理要求,严格规范审批流程,严格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报备制度,强化职能部门监督检查机制,确保各项要求落实到位。研究制定了《惠山分局适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实施细则》,加强检查监督工作,分局职能部门组织开展现场巡查督导,重点检查台账记录情况、人员配置到位情况、居所安全情况、嫌疑对象身体状况等,1至8月份共开展飞行检查5次,视频巡查34次,均未发现问题。
9.关于“工作作风不实”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坚决整治“庸懒散”问题。组织全警学习市公安局《纪律作风“庸懒散”问题责任追究规定(试行)》和贯彻落实要求,组织政工干部学习问责情形、问责措施和问责程序,进一步推动“庸懒散”问题查处整治。分析研判“庸懒散”问题成因,加强查处整治工作,加大对民警“庸懒散”问题、不作为、慢作为等投诉信访问题倒查工作力度,明确对发现问题的,严格按照市公安局《纪律作风“庸懒散”问题责任追究规定(试行)》问责处理,对情节严重涉嫌违纪违法的,第一时间移送区纪委监委调查处理。二是坚决整治消除特权现象。根据市公安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研究制定了《惠山分局正风肃纪常态化工作实施意见(试行)》,进一步改进作风,消除特权思想,明确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公安部《警车管理规范》、省厅《警务车辆使用管理规定》等要求,研究制定了《惠山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驾驶警用车辆的通知》,对规范文明交通行为、落实教育监管措施、处理报备交通违章等方面提出要求,6月份以来公务用车交通违法数量逐步下降。
10.关于“班子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提高思想认识。积极推动政治理论学习常态化机制建设,加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积极推动健全完善党组议事规则,修订了《中共无锡市公安局惠山分局党组议事规则》《惠山分局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相关要求。二是转变工作观念。始终牢固树立危机意识,切实增强敢于担当、敢于负责的责任感,对标对表维护全区社会治安稳定、深化公安改革发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每月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推进重点公安工作,进一步分析短板弱项、掌握问题症结,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目标任务。积极推动落实服务保障工作,9月初分局成立护商利企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惠山分局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发展十六项措施》,全力护航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三是改进工作作风。积极推动调查研究工作,6月份以来分局党组成员先后30余次赴一线及挂钩单位开展督导检查,在大庆安保、疫情防控、维稳创安、文明城市创建等工作中靠前指挥、做好示范。积极推动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聚焦惠山区情和公安工作实情,认真研究谋划新时代惠山公安工作,6月份以来先后召开党组扩大会、重点工作推进会、半年度工作会议等10余场次,聚焦年度重点工作、专项工作、创新工作,重点研究党建工作、维护稳定、打击犯罪、服务群众、公安改革、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等。四是增强创新意识。立足本地实际,深化改革创新,纵深推进区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创新构建“以多元共治为基、以平安法治为要、以惠民善治为本、以科技智治为核”的区域社会治理“惠民”体系,着力提供“惠山经验”、打造“惠山样本”。加快警网融合惠民联调中心建设,统筹“平安前哨”工作站建设升级完善50个“惠民驿站”特色警务室,研发推广“惠民安居”出租房屋智能管理模块,高标准推进玉祁等4个派出所“综窗”建设,研发“多维数据融合研判平台”,培育孵化西漳缤悦湾“智能公寓”等具有惠山公安特色的科技亮点项目,有力推动了防风险、保稳定、护安全、促发展、惠民生等各项工作提档升级。五是转化工作落实。健全完善了分级考核机制,强化自查考评,通过党组约谈、提醒函等形式逐级压实责任,力争实现打防并举、量质双优。健全完善了定期通报机制,每月编发《工作绩效综合考评情况通报》,分析研判工作质态,提出针对性工作措施。健全完善了重点项目集中攻坚机制,制发工作落实进度提示单,定期公示考核结果。针对短板弱项工作,研究务实管用举措提高工作质效,建立常态化练兵机制,先后组织科所队正职领导公共基础科目测试3场次,持续打造惠山公安“微课堂”品牌,重点围绕综合决策、组织指挥、应急处置、群众工作等短板弱项,加强常态练兵、协同训练、警辅联训,今年以来共举办各类专项培训活动50余场次。
11.关于“党建工作抓而不实”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坚持党建业务同频共振。从思想上进一步统一认识,召开党组会议、科所队站长会议、政工干部会议,分层部署年度党建工作,定期通报党建工作推进情况,督促问题整改到位,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清单要求。从行动上进一步强化落实,组织开展半年度党建工作督查,及时发现通报党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整改落实报告制度,形成党建工作检查监督整改责任闭环。召开分局党组会议总结上半年党建工作成效,分析研判问题,提出整改措施,明确下半年工作目标要求。从考核上进一步促进提升,组织党组织书记年度述职评议工作,修订完善了年度党建考评工作细则,明确党建工作考核权重比例,明确考核措施,以强有力、精细化考核来推动党建工作提质增效。二是严格落实党总支职责任务。严格落实“机关党总支负责党建工作”责任,组织党总支委员增补选举工作,加强党总支自身建设,进一步明确党总支抓党建工作责任。牵头组织半年度党建工作督查,研究表彰了全区公安机关“两优一先”集体和个人,建立健全党内关怀帮扶长效机制,开展层层谈心谈话掌握党员思想动态,组织开展了慰问优秀党员、老党员、困难党员活动。主动对接沟通区委组织部、区级机关工委和市局机关党委,与区委组织部共同召开基层党建工作推进会议、开展走访调研活动,联合研究出台了《关于加强公安基层所(站)党建工作的若干意见》,建立分局党总支与各镇(街道)组织部门协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对基层所(站)党建工作的督导检查、教育培训、考核评估。三是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研究出台了《惠山分局党的建设工作要点》《惠山分局党组落实党建领导责任清单》《惠山分局党组全面从严管党治警责任清单》,组织学习党建工作“三级四岗”责任制,进一步明确落实党组书记、党组成员、党组织书记和政工干部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分批组织党组织书记、政工干部和基层党务员党建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党建业务能力水平。研究调整了教导员考核办法和考核内容,重点考核教导员履行思想政治工作主体责任情况,将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重要依据。建立了可量化可溯源思想政治工作体系,搭建网上监督管理平台,实时掌握关注思想政治工作落实情况。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品牌化建设,创新组织生活、创设实践载体、创争先进支部,推动“三会一课”“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等制度落实到位,建强基层党支部战斗堡垒。建立党建业务融合发展机制,打造党建特色品牌,深化“双领一创”活动,将构筑藕塘职教园区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安全屏障立项推进;扩大“红帆”、“法惠”党建联盟品牌效应,总结推广一批主题党日创新案例、支部工作法和党建创新项目,打造更多具有新时代惠山公安特色党建品牌。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截至目前,共计1个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仍需深化整改。
1.关于“干部队伍建设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一是规范选人用人工作。分局党组专题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市级层面管理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研究制定了《惠山分局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范》《惠山分局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规范科级干部提名推荐工作,明确个别征求意见、党组集体研究讨论要求,严格执行股级干部选拔任用职数预审机制,及时向市局报送工作方案。举办考察工作专项培训,加强政治素质考察工作能力,明确考察工作流程规范,提升考察工作规范化水平。建立干部队伍状况走访调研工作机制,开展各单位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专项考察、政治体检工作。制定出台了《惠山分局干部民警交流轮岗实施办法》,积极推动机关与基层、不同岗位干部民警的常态化交流,提升综合能力素质。健全完善优秀青年民警、优秀年轻干部发现培养和选拔任用机制,开展青年民警培育“引航工程”和师徒结对工作,组织到基层一线岗位锻炼、到上级公安机关实战部门轮岗,全方位加强能力素质培训。二是加强辅警队伍管理。组织开展全区公安机关辅警队伍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分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制定工作方案、分解工作责任、落实工作要求,重点抓好全面开展辅警定岗定责定员工作、分流清退不符合招聘条件或不合格辅警、开展辅警管理不规范问题专项整治、组织开展辅警全员轮训等。建立健全部门联动机制,成立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发挥相关部门职能作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辅警专项清理整治。加强与区人社、财政、编制等部门沟通协作,先后召开专题联席会议3次,与各镇(街道)组织部门对接,协同开展辅警队伍状况调研工作,加强与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沟通,拓展招录人员来源渠道。加强辅警日常队伍管理工作,健全完善辅警教育、培训、管理、监督和退出等制度规范6个,邀请区人社部门协商严密规范辅警招录程序,今年以来分局共向市局备案统一招录辅警5批次。
正在深化整改的内容及时限:一是股级干部和民警交流轮岗工作逐步推进。根据《惠山分局干部民警交流轮岗实施办法》,完成干部民警任职年限梳理统计工作,目前已启动民警轮岗工作,同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批启动股级干部交流工作,对符合交流实施办法规定条件的,有序组织开展干部交流工作,计划2021年12月底前完成。二是辅警队伍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逐步推进。市局部署辅警队伍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于7月份启动至年底完成,目前已完成辅警身份甄别、辅警岗位设置、辅警定岗定员、辅警分流清退等工作,积极与区人社、编办、财政等部门沟通协商,完成辅警员额管理工作,迅速启动辅警全员轮训工作。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下一步,分局党组将认真落实市委巡察有关要求,思想不松、力度不减、标准不降,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市委巡察整改工作成果,一着不让抓好后续整改工作,以市委巡察整改成效推动惠山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紧盯整改任务,做到目标清晰。始终聚焦市委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的具体问题,逐项逐个逐条过堂验收,看问题是否整改到位、进度是否符合要求、任务是否高效完成,看质量上、时序上、要求上是否达到标准。始终聚焦巡察整改责任,进一步强化巡察整改工作组织推动、监督检查、跟踪问效等工作,坚决确保“目标明确、责任落实、全面整改”,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坚持不懈推进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二)紧盯整改措施,做到思路精准。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根据上级最新部署要求,进一步完善整改措施,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效。对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加大整改工作力度,明确整改工作思路,深化整改工作措施,以“钉钉子”精神抓紧整改到位。
(三)紧盯整改时限,做到全面彻底。按照通盘考量、整体谋划的思路,紧盯整改工作时限要求,把长效机制建设与继续深化整改结合起来,结合实际、加强研究,科学调整制定整改时间表、路线图,建立工作清单、明确时间节点、落实工作要求、强化工作责任,切实提升巡察整改工作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82225825;邮政信箱:无锡市惠山区文惠路10号;电子邮箱:691289129@qq.com。
中共无锡市公安局惠山分局党组
2021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