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要闻

解决停车难有了“无锡方案”

  ● 鼓励各界多元化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  

  ● 建立全市统一的停车场管理平台  

  ● 马路泊位不可私设,将实行统一编码

  从昨日召开的2022年度市政府第一次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缓解停车资源供给不充分的矛盾,提高停车场管理水平,《无锡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日前由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22年2月1日起施行。

  缓解停车难一直在探索

  这一管理办法,旨在寻求治本之策。目前,我市停车总泊位达134.7万个,本地车辆121.3万辆,市区停车供需比为1.1,低于1.2-1.5的经验值,此外停车供需空间上的失衡,进一步加剧了停车矛盾。停车难已成为城市精细化管理中备受百姓关注的一项内容。

  探索“停车难”的解决之策,我市一直以来步履不停,可谓多方合力。坚持规划先行,设计了市级专项规划和区级规划两个层面;同时市城管局编制实施了城市“停车指数”,市发改委修订了《无锡市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制定了《无锡市区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指标研究》标准,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对“客货运停车设施调整方案”以及新的三年公共停车设施建设计划进行了梳理制定。而《无锡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的出台,进一步完善了我市停车场管理制度,从规划、建设、使用和管理等方面进行了具体设计和规范,是从更高层面上解决我市停车难的治本之策,为解决停车难问题提供了一份“无锡方案”。

  多元化建设停车设施

  《办法》的亮点之一,就是鼓励社会各界采取用多元化投资和多种投资方式相结合模式建设公共停车场。对利用居住区和单位自有用地设置临时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的,《办法》规定,由城市管理、自然资源规划、住房城乡建设、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审定,免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用地、环保、施工等许可手续,但应当依法取得相关权利人同意,且满足日照、消防、绿化、环保、安全等要求,并按照规定进行验收。

  此外,《办法》还规定“属地人民政府可以利用有条件的政府储备土地、闲置土地、征收地块、桥梁空间等区域设置临时停车泊位”,从制度设计上解决了边角狭窄空间、自有闲置土地的充分利用问题。

  一些社会关注的停车细节,《办法》也有回应。如着力解决老旧小区、医院、学校、景区等停车难问题;增加了对违法占用停车泊位、设置停车障碍设施的处罚规定;推进停车位错时开放,通过价格杠杆调控停车需求。针对重大纪念、庆典活动,以及旅游、体育、商业等其他大型群众活动,则要求举办方或者相关管理机构应当根据活动规模制定停车保障方案。

  一些制度性的举措也“集纳”呈现。比如,《办法》提出了建立全市统一的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平台,统筹、共享资源;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筹建机动车停车场行业协会,充分发挥社会中介组织在行业管理中的引导作用;建立公共停车场备案、审批分类管理体制,统一管理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授权行业管理部门按照适度超前、差别设置原则,制定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标准;突出无障碍设施和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的配备要求。

  严管道路临时泊位

  临时泊位是社会关注的热点。当前,为缓解停车难,在不影响他人通行等情况下,管理部门在城市道路上设置了临时停车泊位。对此,《办法》进行了规范,明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道路设置临时停车泊位”。市(县)、区城市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公安、市政园林等部门编制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设置方案,并按照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办理审批手续。市城市管理部门应当对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实行统一编码管理。

  同时,《办法》要求市(县)、区城市管理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定期开展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评估。决定调整或者撤除的,按照规定进行公示。对违反规定,在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以外的其他公共停车泊位上擅自设置地桩、地锁、锥桶等停车障碍设施的,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500元罚款。(卢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