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现在开庭!”昨天上午,市中院立案二庭法官韦苇对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案公开开庭审理。由于双方当事人和律师均在异地,此次开庭是通过网络平台在线审理。这是市中院在民事诉讼法新修改后,首例适用独任制审理的二审案件。
在市中院立案二庭内,记者看见,只有法官和书记员坐在法庭上,两边少了双方当事人和律师,相比以往显得“冷清”。法官韦苇在线对案件进行宣读:在2019年9月27日中午12时15分,陈某驾驶“豫”牌照小型轿车在江阴市徐霞客镇璜塘外环南路南侧非机动车道右转弯时,与一辆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电动自行车车主周某某受伤、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交警部门认定陈某负全部责任。经江阴法院一审判决赔偿费由陈某所投保的保险公司承担,但保险公司对赔偿金额存在争议提出上诉。
这起案件本月4日立案,也是今年的“1号”案件。“接案后,发现该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适用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可以采用独任制审理模式审理该案。”法官韦苇说,以往二审案件开庭审理至少需三人组成合议庭,由于不同法官之间的庭审安排需要协调,当事人从立案到开庭、判决的诉讼周期相对较长。新的审理模式对符合条件的二审案件适用独任审理,不仅节约司法资源,还可提高审判效率,减少当事人讼累。最终,法官在线对就赔偿金额进行双方沟通和释法析理,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庭下调解,案件并未当庭宣判。(杨柳、耿沐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