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管严查!为切实加强年初公路交通安全管控,防范化解冬季客运车辆突出风险隐患,全力稳定冬季公路交通安全形势,近期,无锡交警在全市开展严管严查公路突出违法行为集中统一行动,集中查处公路及农村道路大客车和大货车疲劳驾驶、超速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以及6座以上小型客车超员载客、货车载人和超限超载、三轮车违规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全力稳定年初公路交通安全形势。
自2021年12月15日以来,无锡交警共计现场查处普通公路和农村地区各类交通违法行为2578起,其中查处客车超员、货车载人、货车超载、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2044起。同时,统筹兼顾强化其他严重违法行为管控,查处酒醉驾537起,工程车重点违法3357起。
研判重点、分而治之, 针对性开展整治和查控
2021年12月21日上午9时左右,在锡陆线西环线路段,正在开展整治行动的执勤民警拦停一辆疑似超员的小型客车。当打开车门时,民警惊讶地发现,原本核载6人的车厢内挤满了人,经逐一清点车上人数,竟有17人挤在狭窄的车厢内,共超员11人,超员达183%。民警询问后得知,车内人员都是绿化工作人员。随后,交警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驾驶人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立即驳载,并对其依法处以罚款1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交警还对涉事单位上门开展安全警示教育。
此次统一行动中,无锡交警利用科技信息化平台,结合当前冬季公路交通运输、务工返乡出行规律,全面分析掌握重点车辆通行、交通违法、事故等规律特点,将整治点和警力向重点路段、重点时段、重点车辆倾斜。各属地大队重点围绕施工工地、大型厂企、农庄果园、种植大户以及劳务公司等务工务农人员集中的场所区域进行排查,针对性开展整治和查控。
无锡交警提醒:从事道路运输工作的驾驶人员及管理人员,要加强对客运车辆的性能维护和运行监管,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杜绝超速、超员等将乘客人身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弃之不顾的危险行为。同时,还需提升不同路段条件下的应急处置能力,遇紧急情况合理采取避险措施,确保驾乘人员的安全。同时,广大乘客也要提高自我安全保护意识,选择正规营运车辆出行,切勿搭乘已满载乘客的车辆,以免使自己陷入高风险的乘车状态。
通力协作、形成合力,重拳打击非法营运车辆
针对国省道和农村道路地域广、警力严重不足的情况,无锡交警围绕夜间和“一早一晚”重点时段,依托交警执法站、服务区治安卡口、治超站、国省道查控点、高速出入口和服务区等阵地,加大大客车、大货车、6座以上小型客车等重点车辆的检查力度。同时,进一步固化交通运输、公安交警“四联合”工作机制,通过强化联勤联动,畅通信息互通渠道,制定联合执法计划,有效解决了警力不足、单打独斗的问题。截至目前,全市已累计查处客车超员违法行为218起,其中面包车超员27起。
在此基础上,围绕我市实际特点,全面强化重点分析研判,对我市历年来非法营运线路较为集中的G2京沪高速江阴大桥段至无锡出口段进行监测,重点关注一周内超过3次往返6座以上个人名下车辆,同时对出现副驾驶座位频繁换人、夜间长期遮阳板下翻、戴鸭舌帽等异常情况的车辆进行重点检查。去年12月,仅仅一个月内就连续在京沪高速段查获3起大客车涉嫌非法营运案件,均移交交通运输部门作后续处理。
强化精准查缉。无锡交警对具有拼车包车、非法营运特征的重点车辆进行分析,按照1个月内跨地行驶天数20天以上、固定行驶线路至少1条且当月行驶10次以上,每次平均行驶20公里以上等参数的6座以上小型客车,作为重点嫌疑车辆并逐一录入查缉布控系统,各交警大队对路面发现的嫌疑车辆进行核查,对存在逾期未年检、超员载客等违法行为一律依法查处。
源头管控,强化宣传,筑牢公路安全防线
1月3日,梁溪交警大队民警来到东南、江南、华泰3家客运单位进行安全检查,详细检查了企业GPS系统运行情况、值守制度、车辆安检制度是否落实到位,安全锤、灭火器、行车记录仪等装置是否齐全有效。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民警现场督促运输企业立即进行整改,建议企业单位组织驾驶员、安全员开展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培训、演练,全面开展车辆安全技术性能自查工作。
加强源头管控。无锡公安交警支队车管所牵头各交警大队对无锡籍重点车辆逐一上门、逐一见底核查,对存在逾期未检验、非法改装的,一律予以扣车;对存在违法未处理要督促所有人及时予以处理,并签订安全守法承诺书;对未存在违法行为的,开展“上门面对面警示教育一次、观看一次警示视频、推送一次警示信息”的“三个一”警示教育,驾驶人要签订安全守法承诺书。据统计,目前交警部门已经对40辆车籍地在无锡的重点车辆核查完毕,并与车主签订《非营运客车道路交通安全承诺书》,告知其不得从事非法营运,要安全驾驶,不得驾驶未年检车辆上路行驶。
强化宣传提示。无锡交警通过各类媒体平台,发布出行安全提升,曝光典型案例,引导群众自觉抵制违法。同时,各交警大队上门督促集中用工单位、种植大户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签订责任书,按照“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接送人员车辆及驾驶人、务工务农群体的安全监管,严防务工务农人员违法乘坐车辆,最大限度从源头消除安全隐患,尤其是定期对农村道路主要节点区域加强劝导,将违法消除在出门上路之前。(杨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