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朱洁
创新故事看开年。
新年伊始,一场由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联合召开的《无锡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贯彻实施座谈会,在深海技术科学太湖实验室内举行。作为全省首部科技创新促进立法,《条例》将于今年2月1日起施行。在无锡加快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步伐,向国内一流、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科技创新高地大踏步前进的道路上,《条例》的施行可谓正逢其时。
依法推进科技创新,立法是基础,落实是关键。《条例》对无锡科技创新促进做了全方位、全链条规定,但具体落实仍需要进一步细化完善配套制度措施,加大检查督促力度,让科技创新在良法善治轨道上疾驰。
完善制度措施 构建更强制度合力
座谈会提出,“要让《条例》走进所有创新创业人的心里”。为此,我市将不断创新《条例》宣传方式,把政策精准送到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各类科技创新主体以及各类科技创新载体的管理部门,并就《条例》亮点以及广大科技工作者、科技企业集中关切点作深度解读,持续推动《条例》贯彻落实。
深入了解《条例》内容只是基本要求,座谈会上提到,贯彻落实《条例》的重点在于各部门各司其职,形成可执行的配套细则、方案,将法规条款变成指导未来工作的重要抓手。
《条例》的贯彻,涉及到政府多个部门以及各类科技创新主体。同心协力抓好贯彻实施,才能更好发挥《条例》的实施实效性。座谈会上提到,要多层次、针对性构建和完善《条例》的制度体系,形成制度合力。比如,要加快建立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多渠道投入机制、重大科技成果孵化项目区域间共建共享转移机制,完善技术攻关项目的形成和组织实施机制,出台有关加快太湖湾科创带建设的专项政策等。
为健全配套制度,推动《条例》落实落地,市科技局今年拟牵头制定出台新时期“1+1+N”科技创新政策体系,包括“1”个总纲性意见、“1”个政策措施,以及在创新型企业培育、科创载体建设、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制定“N”个管理办法和行动计划。市科技部门表示,将以此为框架,以良好的政策环境为无锡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科创高地提供保障。
《条例》对于无锡加快推进太湖湾科创带建设,打造国内一流、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科创高地意义重大。昨天出席座谈会的相关部门也正以《条例》的正式实施为契机,进一步细化贯彻落实的具体举措。市发改委将通过持续培育各类创新平台、深化产学研合作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全力提高太湖湾科创带科技创新水平。市工信部门将突出太湖湾科创带创新主体地位,加大省级以上制造业创新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的创建力度,尽快出台《无锡市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实施意见》。滨湖区以太湖湾科创带引领区建设为目标,将通过大力实施提升企业创新能力的“育英”工程、深化政校院企合作的“深融”工程、优化创新服务平台的“启航”工程、汇聚未来硬核科技的“卓越”工程、加快高新产业集聚的“腾飞”工程、提升城市创新生态的“典范”工程,加快构建有利于企业创新、成果转化、人才集聚的政策制度、市场环境和平台支撑体系。
部署实施方向 全链条推进科技创新
《条例》围绕科技创新全链条、全主体、全要素规定了科学研究与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创新主体与人才、创新载体等方面实践准则,成为无锡开展科技创新工作的重要依据和纲领。作为《条例》实施的牵头部门,市科技部门在座谈会上发布了未来一段时期我市科技创新的主要方向,将从全链条创新环节抓好《条例》的推进实施——
在科学研究与技术创新方面,今年拟设立无锡市自然科学基金,构建基础研究和人才培养相得益彰的项目配置体系;优化“太湖之光”科技攻关计划体系,聚焦物联网、集成电路、生物医药等重点产业领域,编制产业技术创新图谱,梳理关键技术攻关清单,综合运用定向委托、“揭榜挂帅”等新型项目组织方式,加快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
在创新主体与人才引育方面,进一步完善创新型企业分层服务、分类扶持、梯度培育机制,建立市级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体系,以“雏鹰企业—瞪羚企业—准独角兽企业”梯次成长为路径,量质并举壮大高新技术企业集群,加快培育打造一批核心技术能力突出、集成创新能力强的创新型领军企业;同时优化“太湖人才计划”,健全科技人才招引机制,加快引进一批产业发展急需紧缺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
在战略科技力量布局方面,加快太湖实验室条件能力建设,争创深海前沿领域国家实验室布局;整合全市优势资源,积极在高性能计算、高端芯片、太阳能光伏、深海装备等领域创建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同时拟组建无锡产业技术研究院,引领全市新型研发机构加快发展,打造支撑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重要引擎和国家源头创新体系的战略科技力量。
在科创载体建设方面,以太湖湾科创带、梁溪科技城等科创片区蓄势崛起为重要契机,加快建设各类科技创业载体,今年新建功能完备的科创载体不低于120万平方米。
在科技金融方面,重点发挥市天使投资引导基金作用,采用“直接投资”+“子基金”的联合运作模式,引导更多社会资本“投早”“投小”“投科技”;同时鼓励金融机构创新科技金融产品和服务,持续扩大科技风险补偿贷款规模和覆盖范围,着力缓解科技型中小企业资金难题。
监督执行跟进 更好促进落地见效
让《条例》更好地发挥法律效力,服务科技创新,还需要强化监督检查。座谈会上提到,《条例》立法后评估工作也要及时跟上,通过对《条例》进行“体检”,及时发现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不足,更好检验《条例》的科学性、合理性,以便今后在实施中进行修改完善。
作为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科技成果转化的主体之一,昨天出席座谈会的深海技术科学太湖实验室、江南大学产业技术研究院相关人士感受颇深。太湖实验室主任助理顾建民谈到,《条例》用法规提升创新策源能力,这让科研人员倍感振奋和鼓舞。“无锡一直敢为人先,在地级市中较早提出设立自然科学基金,说明我们从源头上重视原始创新、基础创新。”顾建民称,探索创新科研体制机制方面,实验室的理念是“不拒众流,方为江海”,开放协同搞科研。在人才引进制度创新方面,实验室以“揭榜挂帅”的方式,面向全国发布科技攻关项目,谁有本事谁来揭榜,打破了制约人才聚集的思想障碍和制度藩篱。2021年,江南大学在国家级项目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等方面都有新的突破,原始创新能力不断提升,并在2021年入选首批全国20家高校专业化国家技术转移机构建设试点,同时与无锡市合作推进江南大学科技成果转化基金建设。江南大学产业技术研究院负责人在发言中提到,在取得成绩的同时还是要理性看到当前存在的对高校原始创新支持力度不足、容错纠错机制和政策尚不完善等问题。“《条例》提到设立市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科技人才开展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这充分体现了政府对科学研究规律的尊重,对理论创新研究‘十年磨一剑’精神的鼓励,相信《条例》的实施,一定能开创市校合作的新局面。”不过,《条例》的落地见效,还需要这些创新主体及时发现并反馈《条例》实施中存在的情况和问题,督促政府及相关部门及时开展自查和督查。
有政策制度保障,有产业基础支撑,有全市上下齐心协力,我们有理由相信,在科创之路上,无锡一定可以跨得更高、走得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