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无锡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6月23日至7月30日,无锡市委第二巡察组对中共无锡市江阴生态环境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1年9月15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中共无锡市江阴生态环境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巡察反馈意见涉及我局4个方面17个主要问题,局党组高度重视,诚恳接受,深刻反思,将抓好巡察整改作为全局重中之重的工作来部署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严要求完成整改任务。局党组审定了《无锡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对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细化分解为61条整改措施,明确牵头领导、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形成了整改的“路线图”和落实的“时间表”。局办公室牵头,定期了解整改工作进度,开展整改工作专项督查,协调解决整改中出现的问题。局党组书记、局长陈福良同志以身作则,对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研究、亲自督办;班子成员按照责任分工对号入座,主动认领,牵头研究整改措施、督促落实;各责任部门定期汇总上报整改情况。对整改不力的问题,坚决“回炉”补课,直到整改到位为止;对应付了事的,重新整改,真正做到一抓到底、抓出实效。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真改实改,截至目前,共计9个问题已整改完成。
1、关于“落实各类风险隐患防控措施不实”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一是完成报告中指出的两个企业危险废物处置。2021年录入无锡市安全生产监管平台问题327项,已全部完成办结。
二是强化放射源应急送贮。建立废源季度排查制度,根据《关于开展废旧放射源季度排查工作的通知》,指导乡镇对放射源企业实行季度排查,重点做好放射源数量统计(含闲置源)、人员持证上岗、其他辐射安全隐患排查等工作。对于排查出来的高风险放射源,生态环境部门、公安部门及属地环保所开展联合执法,对放射源进行清点入库并张贴封条,落实放射源库视频监控、双人双锁、CK报警等安全保卫工作,督促企业及时送贮闲置源。建立放射源送贮程序,规范放射源委托运输行为,截至2021年12月,我市已送贮7家单位16枚废旧放射源。此外,在11月份,我局开展了废旧金属镕炼企业辐射安全规范化管理宣贯会,进行了1次辐射安全应急演练,无锡地区21家相关企业参加了培训和现场观摩,演练达到了练指挥、练程序、练协同、练技术的目的,取得圆满成功。
三是加强安全风险防控。2021年8月,组织实验室安全培训,从社会实验室安全事故案例出发,强调实验室安全的重要性,宣贯实验室安全措施。8月细化了实验室化学品管理制度,并上墙。9月与江阴市锦绣江南环境发展有限公司签订《江阴市小微危废集中收集处理服务合同》,规范实验室危废处置程序。采购必需的防护设施,做好监测分析安全保障。完善修订监测站程序文件《计算机、软件及网络控制程序》(JYEMS-CX-26),明确监测数据(含Lims系统内的数据)的保存期限、方式和审查流程。
2、关于“高质量完成监测保障任务还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一是及时更新设备。根据监测管理要求,2021年采购气相色谱仪等11台新设备,并更新了大气站点设备。
二是完成方法验证。根据新的国家标准,2021年完成《水质 总汞的测定 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等4个新方法的方法验证工作。
三是新建大气微站。在4个省控站点周边新建60套大气微站,并向财政局申请预算经费调整,拟在化工园区或高排放值企业周边区域安装80个VOCs微站。
四是完善工作机制。制订“江阴市环境质量异常情况警示交办督办联动工作机制”,及时发送异常快报,2021年发送异常快报630期。
五是加强人员培训。强化运维人员和水站质控人员管理,2021年10月开展运维相关制度培训,主要内容为《江阴市地表水异常督查通报工作机制》《国家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数据审核技术细则》《国家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数据审核管理办法》。
六是强化信息沟通。依托“江阴排污管理咨询群”QQ群,理清为企业自主监测服务的第三方,定期将标准方法更新等信息发送至QQ群,要求企业及第三方及时更新自测方案。以省自测平台现有污染源(约1700家)为底数,按照每月10%的比例随机抽查自行监测方案问题,如监测指标不全、监测方法和仪器不全等,每周将检查结果公布至“江阴排污管理咨询群”QQ群,报送局排放管理科,由其统筹发送给相应的执法分局,督促企业和第三方进行整改,目前已对省自测平台已有方案共计965家完成一轮排查。以省自测平台现有污染源(约1700家)为底数,按照5%的比例随机开展企业自行监测现场检查,检查问题现场报送执法分局,定期汇总报送局排放管理科、执法调查科,目前已完成共计90家企业自行监测的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时请企业填写企业自行监测指导服务反馈表格,以进一步提高服务的精准性。
3、关于“把握环境执法的本质核心不够精准”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一是完善工作制度。完善《江阴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实施规范》《行政处罚办案流程》《行政指导工作制度》《涉嫌刑事犯罪案件办理流程》等规定,针对立案、调查、告知、听证、申请强制执行等各个执法环节所用期限进行明确规定。同时,依托江苏省污染防治攻坚平台,所有执法案件均上传攻坚平台,通过后台程序严格控制办案期限,从而避免出现超过法定期限的情况。我局将坚持加强环境执法队伍规范化管理,严格执行《江苏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江苏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以及《江苏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从行政处罚的各个环节来严格规范行政执法程序,避免因程序违法导致案件败诉。针对因无法送达而结案的案件,已与法院沟通,明确送达地址确认制度,对于找不到当事人或当事人拒绝签收法律文书的情形,严格按照送达地址确认书确认的地址送达。邀请熟悉行政法理论和环保法律法规政策专家及律师对一线执法人员进行专题授课,并结合目前开展的“每月一法”、以案释法等活动,通过执法人员互相交流办案经验、对典型案例的分析讨论,不断提升一线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按照无锡市局拟出台的执法规范和执法文书模板材料要求,执法人员熟练掌握现场环境监察执法要点、规范证据采集、熟悉环境执法程序和各类文书制作,规范运用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从而更好地完成各种类型环境违法案件的查办。
二是加强行政处罚案件应缴罚款的管理。针对申请强制执行的案件,积极配合江阴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开展工作,向法院提供所了解的案件当事人的生产状况或其他线索,及时跟进案件进展情况。针对执行过程中当事人予以缴纳罚款的案件,及时对接缴款信息,并督促分局尽快认领相关款项、作结案处理。针对待强制执行以及未过当事人权利主张期的案件,做好跟踪、督查工作,督促当事人尽快履行行政处罚决定,逾期不履行的将严格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针对诉讼类案件,待案件审理结束,根据法院判决结果做好后续工作,如判决维持我局处罚决定,将催告、督促当事人尽快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三是多措并举提高案卷制作水平。目前我局已组织每月开展好案差案评选工作,并作为评选优秀办案能手和优秀案件的重要依据。从规范执法案卷入手,在日常案件核审工作中,加强对处罚文书的核审,要求对案件的定性、情节、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运用等详尽说明。通过梳理执法依据、分解执法职权、明确执法标准、优化执法程序、健全执法责任等环节,形成权、责统一的行政执法制度框架;同时以探求评议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为出发点,促进和监督执法人员认真履行职责,不断提高案卷规范制作水平。
4、关于“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力度不足”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一是加强执法人员信访调处的学习培训。要求执法人员认真学习《无锡市生态环境局环境信访工作规范(修订版)》,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处理信访。所有渠道信访均按要求等级进入省厅信访处理平台,按时按要求办结。
二是持续开展环境信访化解攻坚行动。实行“三员联动”,即发动机关党员、执法监督员、线索信息员合力调处,对重点难点信访问题实施精准调查。加强执法力度,重点信访问题原则上必须立案。
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对泄露举报人信息的个别执法人员进行严肃问责,并以此教育全体执法人员,严肃工作纪律,加强监督,一经发现绝不姑息。
四是准确把握政策,敢担当善作为。认真贯彻落实无锡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轻微环境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实施意见》,对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纠正的,提出警告和整改要求,可以不予行政处罚,有效避免机械式、简单式执法。推行“正面清单”制度,对首批纳入正面清单的34家企业以非现场方式为主开展执法检查,实现对守法者无事不扰、对违法者利剑高悬的差别化监管,更有利于科学合理配置执法资源。
5、于“工程项目管理存在漏洞”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严格按照《江阴市行政事业单位装修修缮工程采购的通知》文件要求,规范工程项目管理。针对巡察反馈的工程项目管理问题,对施工单位资质严格审查,并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全面梳理2018年至2020年间的工程项目,积极与工程方沟通协商,进行相应处理。认真总结、深刻反思,不因工程小、造价低就放松管理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务必严格按照要求执行到位。
6、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一是严格干部选拔工作。严格按照无锡市局下发的《关于规范股级干部提拔任用工作的通知》执行和开展工作,及时完善人事档案。对手头的相关人事档案资料及时整理后移交市委组织部和人社局入档,同时对全局在编143名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进行全面梳理,对缺漏的学历学位证书,及时督促补齐。
二是从优配置人员。局党组分别于2021年9月11日、12月6日讨论通过了对公务员、参公人员及事业单位一般人员的定岗定位安排,优化人员配置,规范人员职务任免,为下一步逐步解决人员混岗问题打下了基础。
三是制定培训计划。制定2022年度培训计划,涵盖政治建设、业务能力、现代办公技能等多方面培训内容,努力提高人员素质。
四是重视人才培养。2021年12月6日,局党组专题讨论了目前我局干部队伍建设情况,会上也明确了下一步将培养“80后”、“90后”后备干部力量,2021年新招录3名公务员(2名硕士研究生、1名本科生),其中1人安排在局排放管理科,作为“环评审批、排污许可”人才培养。
五是大力培养新进人员。2021年9月27日,组织新招录的3名人员开展“导师带教”活动,通过活动帮助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成长,使其尽快成长为独当一面的生态铁军。
7、关于“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一是加强年轻干部储备。针对中层干部年龄结构偏大的问题,2021年12月6日,局党组专题讨论了局干部队伍建设情况,明确将工作积极、干部群众认可度高、民主测评靠前并经局党组讨论通过的“80后”、“90后”人员作为年轻干部储备库人员。
二是关心编外人员待遇。在江阴市全面压降编外用工指标的情况下,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结合生态环境日常工作的实际情况,确保原编外人员的编制数量不变,同时,根据生态环境工作特殊性,提出将编外人员的用工岗位调整为专业专职类的建议,提高编外人员收入,为编外人员稳定工作提供保障,减少编外人员进一步流失。
三是加强思想交流。局领导班子对分管部门负责人开展了一次谈心谈话,及时掌握人员思想动态。进一步加强支部学习,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党性修养,提高思想觉悟,践行讲奉献、有作为、勇担当的共产党人政治本色。
四是优化人员配置。在人员选配时优先配优配足基层一线人员,保证执法力量。
8、关于“对巡察和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强化部门联动。加强与多部门联合执法,实现“四两拨千斤”的效果和“1+1>2”的效果。2021年以来,我们先后与公安部门联合执法,惩治了一批重大环境违法行为;与交通部门开展了港口内河码头的联合执法,在规范码头运行、有效抑制扬尘等方面收到较好的成效;与水利和公用事业部门联合执法,在整治黑臭河道、建设美丽河湖等方面积累了很多的经验;与住建部门联合执法,有效地管控了建筑施工工地的扬尘;与卫健委开展联合执法,推动医院对医疗废弃物的监管和污水预处理设施的规范运行,其作用在疫情防控期间得到进一步彰显。
9、关于“审计问题整改仍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加强项目推进工作,加大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拨付进度,截至2021年12月,2019年太湖资金补助项目已经全部拨付到位。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截至目前,共计8个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仍需深化整改。
1、关于“用新思想新理论武装头脑质效不高”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
一是以新发展理念推动实践。发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作用,完善2021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结合新形势、新要求以及巡察整改要求及时增加学习内容。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专题宣讲、党员干部感悟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辛亥革命110周年大会上重要讲话、书记讲党课等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以新思想为指引推动全局工作再上新台阶。加大宣传阐释新思想力度,围绕学习贯彻新思想,2021年10月29日在“江阴生态环境公众号”开辟专栏“听学新思想”,每周更新2-3个章节。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疫情防控等工作实际,及时发布学习内容,开展学习宣传。加快推进成果转化,推动排污许可证分级分色积分管理、江阴小微危废集中收处项目等创新特色项目落地生根,服务企业。截至2021年10月,江阴列入“重点管理”的600余家排污单位已全部纳入排污许可证积分管理系统,1200家企业已按计划全部纳入小微企业危废集中收处项目管理,完成既定目标。
二是持续深化长江生态安全带示范区建设。水利局负责的长江管理范围内违法项目整治已完成,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果。2021年11月,组织开展“绿盾”专项行动问题整改“回头看”,并形成整改报告,涉及的12个问题点位已全部整改到位。
三是实施区域限批。2021年10月,区域限批及有条件审批工作启动,由水、气部门统计各区域环境质量,随后按照限批管理办法确定限批名单,目前已正常开展工作。
四是深化大气综合治理。完成重点行业企业VOCs综合治理97家、深度减排1330家企业、744个储罐治理,11个加油站完成油气回收改造,推进668家涉VOCs企业安装在线监测,顾山、长泾、华士、徐霞客、青阳等乡镇开展企业集群整治。7台锅炉完成提标改造、81台工业炉窑完成煤改气或者提标改造,135个码头完成扬尘整治。不断强化柴油货车攻坚战各项工作任务,会同公安交警、交通部门建立专班,开展机动车尾气排放联合路检工作,并深入工地和企业,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排放检测工作。持续推进高排放老旧机动车的淘汰,截至2021年12月,共淘汰高排放老旧机动车5977辆。对2740辆柴油货车尾气排放进行了路检路查,检测了374辆工地、企业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对超标排放的车辆、机械进行了处罚。加快推进工程项目进度,根据年初制定的大气计划,持续推进工程项目进度,截至2021年12月,治气项目已完成100%。会同城管、住建、交通、公用等部门制定完成施工工地、道路扬尘、餐饮油烟3项管控最严要求,每日根据要求开始巡查检查。每月委托第三方技术团队开展污染成因问题排查,把走航发现的高值问题点位、(下转第9版)
(上接第8版)高值区域通过攻坚平台交办责任部门、责任属地,定期调度确保落实整改。深化VOCs治理行动。将全市子站周边3公里范围涉VOCs企业、臭氧帮扶企业、信访问题突出企业、VOCs重点企业等纳入夏季臭氧管控清单,管控期间要求各镇街园区、各相关部门开展检查,每日按时报送检查日报表,发现问题及时查处或交办相关部门。加强部门联动,督促住建局成立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专班,每日开展扬尘防治检查,发现问题依法依规实施查处,确保“六个百分之百”到位;督促交通局牵头开展港口码头扬尘污染防治提升工作,沿江干散货码头洒水喷淋、抑尘措施已全覆盖。强化夏季和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应对,制定完成微污染天管控工作方案,明确各部门、各属地职责,在应急管控期间,开展执法检查、道路洒水保洁,力争保良;同时动态更新夏季臭氧和秋冬季重污染天应急减排清单1000余家企业,均已落实包干责任人,在重污染天气实施包干检查,确保管控到位。
五是全面推进水环境综合治理。2021年无锡市下发江阴减排任务为COD348.61吨、氨氮13.83吨、总氮44.9吨、总磷4.88吨,截至2021年12月13日,江阴市已上报减排项目合计减排量为COD5046.75吨、氨氮344.45吨、总氮739.66吨、总磷36.5吨,上报量已远远超过江阴2021年减排任务量,正式完成量待无锡市局审核确认。《泗河桥断面达标整治方案》已编制完成,并上报市政府备案实施,2021年10月下旬以来,根据无锡市局“保Ⅲ增Ⅲ”工作要求,生态环境局会同攻坚办成立江阴市国省考断面水质达标攻坚专班,联合相关部门每日上报锡澄运河沿线调水情况、企业检查情况、重点排涝站情况、支浜施工情况、排污口排污情况、港口码头及船舶污染管控情况,1—12月泗河桥断面水质类别达到Ⅲ类目标。生态环境局将13条重点劣V类支流支浜纳入每月考核通报,向有关单位通报情况及建议,推动支浜水质提升工作,完成龙泾河清淤工程及末端排口截污工程、团结河的清淤及沿线的控源截污工作,完成丰收河、向阳河的清淤工作,共建成10个截流泵,以及完成花家浜、青溪河、老青溪河、双泾浜排口排查工作。根据《江阴市水环境质量考核办法实施细则》对相关镇街断面、支浜实施定期监测,从2021年12月监测数据看红星河、金井河、任九房浜、陆泾浜已经消除劣Ⅴ类。
正在深化整改的内容及时限:
一是继续申报第四批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2021年10月初向省厅呈报的江苏省第四批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台账通过预审,12月8—9日省厅专家核查组来澄现场核查,听取了创建工作汇报、查看台账资料、反馈意见,针对专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整改,优化台账资料,于12月13日递交了整改报告,申报工作已经完成,待省厅发文公示。
二是持续深化长江生态安全带示范区建设。2021年度《关于高质量建设长江生态安全示范区的决议》落实情况报告初稿已完成,报告涉及数据待进一步和《政府工作报告》核对。与省生态监测中心沟通对接,拟于2022年启动生态管控空间人类活动监测。
2、关于“中央和省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不扎实”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
一是对通报中的26项问题立即落实整改责任。截至2021年11月,26项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周庄爱多光伏废酸已清理到位,无锡抽查问题尚余白石山整治问题正在整改推进中。
二是对上级环保督促交办件实施“回头看”。发布《关于进一步开展中央(省)环保督查交办件“回头看”核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分局对三年516件中央、省环保督察交办件再一次核查,截至2021年8月,516件交办件核查发现问题均已整改到位。
三是出台《关于对污染防治攻坚不力的责任单位实施严格惩戒措施的有关办法》。该办法于2021年10月28日已通过常务会,于12月正式发布。
正在深化整改的内容及时限:
无锡抽查问题尚余白石山整治问题正在整改推进中,预计2022年5月31日前完成。
3、关于“推动改革服务环境治理不够自觉主动”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
一是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参照《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工作规则》和《无锡市生态环境局工作规则(试行)》,结合体制改革后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江阴生态环境局工作规则》,完善局内部各项规章制度。
二是针对性地开展调查、调研及普法教育工作。跟踪197家企业的整改进度,每周调度,截至2021年11月,197家企业的整改工作已全部完成。开展广泛的普法宣传工作,组织排污单位进行排污管理培训,12月1日前往夏港街道实施排污许可普法宣传及许可证填报培训。每月梳理即将到期名单,提前3个月通知到分局及企业;及时开展现场调研,近3个月开展现场检查50余次。预先提醒、全程服务、违法查处,已常态化运用至排污许可管理中。开展技术复核,配合无锡做好环评单位及人员信用考核,并自主开展一次技术复核,2021年11月开展环评复核,复审环评文本10件,未发现质量问题。严控环评质量,每一份环评留存负责人现场踏勘照片,每月在生态环境局官网公示考核结果及收费情况。大力推进信用管理,配合无锡局对环评单位和环评人员采取失信记分措施,及时上传至全国统一的环评信用平台,营造守信者受益、失信者难行的良性市场秩序,2021年1-12月份,无相关单位有失信记分情况。
正在深化整改的内容及时限:
加强企业扶持力度。加大省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库项目储备以及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管理系统项目储备,及时拨付上级转移资金。目前正在积极推进项目验收工作,并安排“详查超标遗留地块溯源分析及管控项目”进行资金拨付。
4、关于“环境治理工作还存在短板和弱项”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
一是压实责任,强化考核。各部门、各镇街园污染防治攻坚任务纳入高质量考核体系,在《江阴市2021年度综合考核实施办法》和配套实施方案中已明确,年终进行年度分级分档考核。充分发挥统一监督管理主力军作用,每月发布污染防治攻坚战月度通报、蜗牛警示牌,进一步压实责任,加大监管督查力度。截至目前,已发布10期污染防治攻坚战月度通报、10期“蜗牛警示牌”预警情况通报,颁发3次“蜗牛警示牌”,进一步压实责任。
二是强化报告涉及水环境问题的跟踪落实。根据交办单中突出问题按月调度整改情况,公用事业局上报已完成龙泾河清淤工程及末端排口截污工程,并在其基础上进行升级改造,加装电动闸门,基本完成贯庄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完成龙泾河沿线区域市政排水管网排查检测及5处市政排水管网抢修,镇属管道缺陷及违规排水户清单已移交澄江街道处置,龙泾河分布式污水处理设施及5套纳米曝气设施已投入使用。已完成华士河入河排污口排查,针对排查发现的华西中心村无污水收集管网生活污水入河问题,已于2021年7月完成排口末端截污,对向阳村周边生活污水进行进一步排查整治。
三是落实联动执法。完善《江阴市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实施意见》,及时完成与公安部门对接,沟通案件的办理进度,对于已办结的案件,及时归档整理。截至目前,前期移送公安的36起行政执法案件已全部办理结案。
正在深化整改的内容及时限:
强化报告涉及水环境问题的跟踪落实。对已建村庄开展全面排查整治,确保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并纳入2021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截至2021年12月,已有11个已完成,19个开工建设。该项工作由公用事业局牵头,下一步我局将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加快整治进度,预计2022年1月31日前全部完成。
5、关于“党风廉政责任链条拧得不紧不实”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
一是全面落实党组主体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2021年8月召开党风廉政专题研究会,总结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存在问题,分析研讨班子成员就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交流发言,总结工作,查找不足,提出对策。强化谈心谈话,以党风廉政专题研究会为契机,邀请江阴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集体廉政谈话;结合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要求,班子成员之间互谈、分管领导分别与科室主要负责人谈话;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廉政谈话,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二是压实“一岗双责”责任制,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制定江阴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三个责任清单”的通知》,厘清领导班子、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职责。加强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以学促改。制定“每周学习单”,每周发布党内相关条例的学习内容,有效促进了党支部理论学习经常化规范化;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一把手讲党课、支部书记讲党课共计7次;中秋、国庆给全体工作人员发送廉政短信,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三是完善相关制度。2021年11月20日完善制定最新版《廉政风险防控手册》,针对重点岗位、重点环节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制定《江阴生态环境局违纪违法案件通报制度》,对违纪违法人员不回避、不遮掩,第一时间将处理结果进行通报,强化以案为鉴、以案明纪、以案促改。
正在深化整改的内容及时限:
每年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针对岗位特点制定个性化清单,深入分析不同岗位潜在的廉政风险,将党风廉政责任逐级传导,压实压紧责任,2021年党风廉政责任书已与5月签订,2022年的将于5月30日之前完成。
6、关于“执行财务、资产管理制度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
一是规范公务支出。进一步加强公务用餐经费支出审核,严格按标准报销,杜绝超标支付情况。严格执行《江阴市行政事业单位专家评审费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加强环评评审专家费审核。
二是规范上级资金使用管理,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
三是规范资产管理台账。定期进行固定资产盘点,对未确认的固定资产完善确认手续。严格按照江阴市财政局报废固定资产管理要求,对达到报废年限的办公设备进行报废申请,管理部门同意后,委托财政局备案的两家单位对我局电子办公设备进行回收处置。
正在深化整改的内容及时限:
2017农村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目前正在积极申请验收,按照《江阴市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列入年度实施计划的村庄工程完工后,按市财政局和我局会商意见核拨部分补助资金,项目通过江阴市级验收、无锡市级复核、省级验收后全额拨付。
7、关于“班子抓基层党建工作成效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
一是完善意识形态责任机制,夯实阵地建设。截至2021年11月,已进一步完善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机制,常态化推进“22212”制度,压实压紧意识形态工作机制。进一步夯实意识形态阵地建设,持续打造江阴“双微”高地,提升新媒体推动内容质量和数量,每周定期更新发布权威信息,强化与群众互动,2021年,共推送微信536篇,微博1073条,总阅读量225.5万。强化与宣传部网信办交流沟通,进一步强化对生态环境领域负面舆情的跟踪应对,第一时间开展正面引导。重新修订局党组议事规则,进一步理清党组会议、一般工作例会的工作流程和工作程序,使之符合会议议事相关规定。完善了“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办法,明确决策的具体范围、程序等内容,坚持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
二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按照《无锡市生态环境系统党支部分类达标定级实施方案(试行)》文件要求,研究部署星级支部创评工作,制定党支部达标定级工作计划。结合“两在两同”建新功、“三强三促”开新局行动,确定“一支部一品牌”,并围绕标准化建设和品牌建设开展工作,做到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开展。强化考核,结合达标定级工作,于2021年12月对下属各支部开展党务工作考评打分,并通报考评结果。将《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列入“每周学习单”学习内容,各支部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加强学习,提高党务工作水平。
正在深化整改的内容及时限:
由于支部于2021年6月新成立,支部建设还在学习和探索之中,根据无锡机关党委达标定级要求,争取2022年都建成达标党支部,先达标再争先。筹备成立机关党委相关事宜,2021年11月19日我局向市委市级工委提出成立机关党委的请示,11月23日市委市级工委同意请示事项,目前正在积极筹备选举事宜,将按计划完成选举。
8、关于“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水平不高”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
一是加强学习,严格党内生活制度。各支部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提高认识。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利用支委会及支部大会认真研究部署党建工作,与行政业务会严格区分开来。各支部指定专人做好台账,组织活动按要求在“无锡先锋”上发布及完善相关信息。局党组对各支部学习情况、“三会一课”开展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并在全局范围内通报抽查结果。目前已对2021年9月、10月组织活动未及时在“无锡先锋”上完整录入的支部提出批评。
二是加强党员管理。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与党员一同学习、讨论、交流思想。加强党员的学习教育,党风廉政教育逢会必谈,支部书记讲廉政党课,教育广大党员警钟长鸣、清心自守。对违纪违法人员依法处理并及时通报,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广大党员。
三是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制定《江阴生态环境局党组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和省委组织部《关于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十不准”规定》等有关党内法规。建立日常联系沟通、会前严格审核、会中指导检查、会后结果运用机制。按照市委巡察整改相关要求,江阴生态环境局党组于2021年10月9日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议结合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围绕“抓好巡察整改,强化责任落实”这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主题,坚持问题导向,班子成员紧密联系思想、工作和作风实际,逐条对照检查,深刻剖析根源,坦诚地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共收集批评意见12条,达到了“红脸出汗”的效果。市纪委监委第七派驻组陆慧组长受邀参加会议。2021年11月2日中心组专题重新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重要讲话精神,加深认识,提高站位。
四是及时跟踪处理群众关心的环境问题。针对江苏省生态环境厅交办的20件重复信访涉及江阴的11件,上报其中10件销号材料。
正在深化整改的内容及时限: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交办的20件重复信访涉及江阴的剩余1件未完成销号,将按计划完成上报销号材料。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经过三个月的集中整改,我们清醒认识到,整改工作离市委的要求和群众的期待还有许多差距,有的整改任务还需分批分期完成,有的整改成果还需持续巩固,有的整改措施还需长期坚持。下一阶段,局党组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按照市委巡察反馈意见要求,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工作,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一)夯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制,狠抓责任落实。严格按照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制,真正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落到实处,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权力监督到位、教育管理到位、检查问责到位。
(二)持续推进后续整改工作。严格按照市委和市委第二巡察组要求,发扬“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精神,抓常抓细抓长,做到思想不疲、劲头不松、措施不软。坚决克服“过关”思想和松劲情绪,按照《无锡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确定的问题清单、整改措施、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加强督促检查,对已整改完成的问题,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紧盯不放,确保整改到位,真正把市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改全面、改彻底、改到位。
(三)抓好长效机制建设。既坚持立足当下、严查实改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又坚持着眼长远,把具体问题整改与构建长效机制有机结合。以巡察整改为契机,以加强制度建设为主线,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靠制度管人管事、用制度管案管权的工作格局。总之,我局仍需持续强化整改认识、持续压实整改责任、持续加大整改力度,切实运用和巩固好市委巡察成果,以问题的整改推进我局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江阴提供坚强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0-86008107;邮政信箱地址:江阴市锡澄路166号;电子邮箱:86862521@163.com。
中共无锡市江阴生态环境局党组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