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2版:发布厅

中共无锡市惠山生态环境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无锡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6月23日至7月30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中共无锡市惠山生态环境局党组进行了巡察。9月15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中共无锡市惠山生态环境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4项13个问题,细化分解为94条整改措施。党组认真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切实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一)强化组织聚合力。召开党组会议,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缪志刚任组长,其他副科职领导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任成员,全局上下层层带动,凝聚整改合力。

  (二)全面谋划狠推进。专题部署、研究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制定整改方案,逐项制定落实举措,逐条明确牵头部门及参与部门、责任领导、整改时效,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

  (三)健全制度求长效。注重总结经验做法,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巩固整改成效。整改过程中,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无锡市惠山生态环境局党组议事规则》《惠山生态环境局党风廉政工作领导小组调整方案》《关于进一步规范惠山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裁量的内控机制》《惠山生态环境局案件审理议事规则》等一系列制度规定。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真改实改,截至目前,共计12个问题已整改完成。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重要法规不全面”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党组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理论学习的必修课,在局党组和各党支部年度学习计划中结合实际重点突出中央全会精神和各级各类生态环境保护会议精神的学习,推动理论学习学在日常、用在经常。局党组已组织学习十九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省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等。完成党内法规整理,购买《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汇编》并分发各支部学习,靠学习提素质、增才干、强队伍,以理论上的清醒夯实政治上的坚定。

  2、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一是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担当。制定《关于无锡市惠山生态环境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调整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任务分解>的通知》《关于印发<2021年度支部党的建设考核评分细则>的通知》,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每半年召开一次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新情况、新问题,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对下属各党支部的党建年度考核中。

  二是优化中心组学习机制。严格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将中心组理论学习扩大到局全体中层干部,并开展了集中专题研讨。进一步丰富理论学习资料,规范中心组学习记录,确保每次学习有最新的政策文件,内容涵盖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导文件、(下转第13版)

  (上接第12版)安全生产文件等,不断提升中心组学习的质量和水平。

  3、关于“行政执法检查不严不实”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一是严格实施执法检查。根据《无锡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名录(2021版)》,每月按照“惠山区2021年度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制度实施方案”开展日常检查,每月上旬将上月双随机检查结果在区政府网站公示。2021年10月、11月双随机检查结果已在市场监管局网站及区政府网站公示。在《关于印发惠山生态环境局实施执法、监督等具体行政行为若干规定的通知》中明确执法检查、巡查的内容、范围以及监督检查、巡查发现问题的移交机制。实施分级、分类检查,区级日常双随机检查企业库名单已于年初公示。乡镇街道重点对区级监管以外的污染防治设施企业进行检查,名单在《惠山区污染防治设施分类分级监督管理实施意见(试行)》中明确。

  二是深入推进“局队一体”改革。按照“三定方案”组建完成4个生态环境执法分局,执法分局职能和各分局人员配备都已经党组讨论后正式发文。合理调配执法力量,确保每个执法分局有4名拥有执法证的人员。

  三是加强行政处罚后督察工作。印发《无锡市惠山生态环境局环境行政执法跟踪监督检查实施办法》,明确跟踪监督检查主体、内容、程序、时间要求。

  四是严格调查取证,规范执法行为。执行《环境行政处罚办法》规定的调查取证程序规定,按照《关于印发无锡市惠山生态环境局〈环境行政处罚工作规范〉等文件的通知》要求规范执法行为,提高证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聘请专业律师对每个行政处罚案件进行法律审核,确保案件质量。同时强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行政处罚法的学习,组织开展环保综合能力提升培训班,参加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的执法水平。

  4、关于“行政处罚不严格问题较多”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一是强化“案审会”制度性约束。印发《关于调整惠山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案件会审领导小组的通知》《惠山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案件审理议事规则(试行)》,法制、审批等要素科室参与案件会审,保障案件审查的客观、科学。

  二是细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办法。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惠山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裁量的内控制度》,更好执行国家、省、市生态环境部门制订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意见和行政处罚正面清单制度,同时聘请专业律师对每个行政处罚案件进行法律审核,确保案件质量。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在“惠山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上每月开展典型案件宣传,普及法律知识,积极参加市局及区组织的案卷评查工作,并在日常执法过程中进一步改进提高。

  三是严格按照印染行业水污染排放标准对涉及企业进行检查。2021年11月底开展印染行业专项检查,共检查印染企业31家,集中预处理污水站4家,对企业排放水开展标准项目全分析,对全棉染色和化纤染色实施分类管理,已查处12家超标排放印染企业。编印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宣传手册,对全区印染企业开展法律培训,完成纺织印染行业锑污染物排放标准及污染防治对策等的宣讲,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四是加强行刑衔接。2021年已召开2次司法联动会议,共有6件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移送公安部门。

  五是严肃处罚企业“未批先建”违法行为。制定《关于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中建设项目“总投资额”认定问题的通知》,严格按照生态环境部对建设项目投资总额认定的要求对未批先建项目的投资额度进行认定。个别小微企业提供资产负债表,无资产负债表的提供投资额说明及相关资料佐证。

  5、关于“对环评行业监督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一是加强对环评中介机构的管理。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完成二季度、三季度环评报告技术核查,对江苏绿源公司及编制人员进行失信惩戒。2021年11月,就辖区内四家环评公司是否具有环评技术能力、是否存在“挂靠等行为”等进行现场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信用平台未及时更新等问题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整改。在日常工作中,严格贯彻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第9号令),切实加强对环评编制单位和编制主持人的有效监管。计划在2022年组织开展环评技术复核工作,预算已经报区财政局审核通过,待区人大会议审批。

  二是细化环评报告审核。在立足于提升环评机构编制质量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日常审核,确保每本报告都经过不同人员的初审、再审、复核,确保每份递交的环评报告都具有规定的附件,并加强现场抽查审核。

  6、关于“经费管理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一是强化工会经费管理。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总工会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严格按规定发放节日福利。已完成2018-2020年度工会经费使用内部检查,经党组会讨论,制定收回方案,收回超标准发放福利费。

  二是严格误餐费管理。制定《无锡市惠山生态环境局误餐费管理规定》,从申报、审批到票据保管等各环节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三是严格履行行政处罚程序。每月及时梳理行政处罚罚款未到账案件,及时送达企业催告书后移送法院强制执行,进一步提高行政处罚案件到账率。梳理未交罚款明细并和法院对接执行处理情况。持续关注法院未执行到位案件的进度,每季度和法院对接未执行到位案件处理情况,及时配合法院处理强制执行案件的办理。

  7、关于“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一是举一反三开展全面排查。排查近三年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完成近三年专项资金申报资料的补充完善。按项目类别制定专项资金申请所需资料清单。制定区级环保专项资金补助负面清单。

  二是严格补贴发放审核把关。对申请补贴的项目,首先对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核查,对有环境违法的企业实行“一票否决”。在区级专项资金核发过程中,对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专项资金补助负面清单、专项资金申请所需资料清单,严格审核把关,确保专项资金的发放合法合规。

  三是加强财政收支监督管理。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和审批制度,规范经费支出审批,要求财务人员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执行,每季度自行进行抽查校验。

  8、关于“工程建设和服务采购招标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制定《无锡市惠山生态环境局采购管理规定》,落实预算与计划、经费预审、全程留痕记实、一招标一档案。开展政府采购业务专题培训,组织学习了《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以及市招标(采购)管理规定,加强合同的签订和履约环节的监督管理,提高工作人员法规意识和专业素质。

  9、关于“环境信访投诉处置不力”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一是修订完善信访制度。制定《环境信访工作制度》《环境信访投诉案件办理审核制度》,落实区、镇两级分级分类调处机制,实施省部级信访区级直接查处制度,实施重复信访提级调处机制,完善环境信访后督察要求,完善信访投诉调处闭环机制。制定《值班值守工作制度》,要求值班人员严格执行,认真开展信访核查。

  二是制定领导包案制度。下发《关于开展重点环境信访领导包案及带案下访的通知》,梳理一批重点信访、典型信访实施领导包案。进一步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开展信访大接访,2021年局领导接访10人。每月编写《环境信访工作通报》,分析当月信访特点,指出存在问题,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加大初信初访就地化解力度,提高重复信访整治成效,努力压减信访总量。

  10、关于“党组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制定《惠山生态环境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调整方案》,调整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同时制定了对下属支部的党建考核细则,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其中。

  二是聚焦重点深入排查廉政风险点。组织局领导、各科室、各执法分局、惠山分中心完成对廉政风险点的排查,制定防控措施并上报市生态环境局。

  11、关于“基层党建工作虚化弱化问题仍然存在”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一是夯实基层党建工作。印发《2021年度支部党的建设考核评分细则》,每半年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强化对下属党支部党建工作的检查考核。三个支部根据实际制定有针对性的党建工作要点和学习计划,进一步推进支部标准化规范化达标建设。深化党建与业务融合,加强与结对共建支部对接。一支部赴黄泥坝村与村、企业座谈,听取意见和环保需求。二支部赴蓉东村与村、企业座谈,并前往企业实地指导与服务。三支部11月份支委会议内容体现党建和业务工作初步融合。

  二是严格党内政治生活。2021年10月12日,党组召开民主生活会,会议扩大到局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邀请市局和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参加。三个支部均已于11月召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强化“三会一课”,支部充分利用“无锡先锋”、周五学习日等开展集中学习,并结合个人自学强化理论武装,持续打造理论素养过硬、坚强有力的基层战斗堡垒。

  12、关于“干部队伍建设尚有不足”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一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三定方案”调整内设机构和人员,各科室,各执法分局,监测监控惠山分中心均已调整完毕。完善后备干部的培养,提拔了多位“90后”优秀年轻干部。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完成15名中层副职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对在现职满年限的中层干部实施轮岗,完成中层正职干部轮岗工作。

  二是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省厅市局党组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每半年研究部署相关工作。结合“三会一课”、周五学习日,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学习廉政法律法规等方式,强化廉政教育。2021年11月13日举办环保综合能力提升培训班,开展廉政教育专题讲座。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深入排查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加强对支部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开展针对性谈心谈话。一支部立行立改,做好日常提醒。二支部于12月初开展下半年谈心谈话工作。三支部11月下旬完成下半年度谈心谈话。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截至目前,共计1个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仍需深化整改。

  1、关于“牵头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现代化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

  一是深化污染防治重点领域治理。推进惠山区生态安全缓冲区示范项目建设,截至目前,该项目工程已完工,即将开始调试。加强秋冬季大气管控,联合区住建、城管等部门对施工工地扬尘管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联合检查。会同区交通运输、交警等部门,每月开展柴油货车路检路查。依托第三方技术服务团队开展工业企业、施工工地、道路积尘等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交办相关部门、板块整改。进一步开展涉气信访企业排查,列出问题清单,提出整改建议,移交相关板块。对重点信访实施领导包案制度,到2021年11月底基本完成现场检查。完成“夏季攻坚”专项行动,组织各板块对转产停产退出化工企业开展“回头看”检查,共检查企业100多家。2021年10-11月,完成对名单中新增的12家关闭化工企业的现场检查,确保固体废物及相关设施按规范拆除转移;在前期对退出化工企业开展排查“回头看”的基础上,结合日常监管和双随机执法检查,组织对杜邦兴达(无锡)单丝有限公司等9家在产化工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和指导,督促企业按规定分类堆放固体废物。

  二是深化“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印发《关于开展“散乱污”企业(作坊)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的通知》,2021年11月底乡镇完成回头看现场核查,12月局里组织抽查。严格督促无锡市昌凌铸钢件有限公司等企业按照整治标准重新实施整治,无锡市昌凌铸钢件有限公司已配套废气治理设施,已建设一般固废堆场,现场检查已经按照规范整治完毕。

  三是切实落实机构改革决策部署。按规范进行人才选拔和干部任免,印发《关于明确无锡市惠山生态环境局内设机构及工作职责的通知》《关于无锡市惠山生态环境局(综合执法局)领导班子分工调整的通知》。

  四是强化生态环境网格化监管。完成乡镇生态办和网格员的业务培训,更好发挥基层作用,提高网格化环境监管水平。

  正在深化整改的内容及时限:

  一是打好“碧水保卫战”,截至目前,惠山区7个国省考断面全部达到Ⅲ类水标准。

  二是对环保督察交办问题实施了一轮专项检查,对目前出现的各类问题进行分类,提出处理建议,交办各责任单位实施整改。交办问题虽已整改并进行了销号,但长效管理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部分问题随着时间推移又呈现新的矛盾。我局将继续跟踪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督促整改,按计划推进突出问题“清零”。

  三是进一步完善网格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待2022年度对各板块污防攻坚考核指标征集工作启动后,拟将网格员考核纳入属地污防攻坚目标任务中。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党组将继续认真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以高标准、严要求推动整改问题的落实,确保整改成果运用到位,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强化党的领导,提升统领能力。心怀“国之大者”,强化理论武装,把践行“两个维护”、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内化为责任追求,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使生态环境保护的治理成果更好惠及广大人民群众。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能力建设,增强对各项工作的前瞻性和预见性,增强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夯实基层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强化基层党组织整体功能,严格党内生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二)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深化作风。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制度和工作机制,坚持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学习党章、尊崇党章,自觉接受监督。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落实“两个责任”,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 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谈心谈话等制度,着力在“日常”上下功夫。加强年轻干部队伍建设,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努力实现干部清正、职工清廉、政治清明。

  (三)注重标本兼治,确保整改长效。聚焦主责主业,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拓展攻坚领域,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不断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既对照问题清单逐一整改,还要由表及里、由点到面,形成“长久立”的机制,把解决个性问题与治理共性问题相结合。发扬钉钉子精神,把各项整改落到实处、做出实效,将巡察整改成果体现在实实在在为群众办事的工作成效上,最大程度转化为推动生态环境事业发展的动力,为建设“美丽无锡”做出惠山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0-83598651;邮政信箱:无锡市惠山经济开发区创惠路1号505室;电子邮箱:wxhshb@sina.com。

  中共无锡市惠山生态环境局党组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