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穆松林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保证人民广泛参加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建立多元共治的长效机制是治理现代化的要义所在,要在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下,充分吸收政府、市场、社会、村民等多方力量共同参与,实现多元主体在乡村治理中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坚持共建共治共享,营造良好的多元参与氛围,吸纳更多的主体参与到乡村治理当中,努力形成乡村治理人人参与的体制机制,着力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乡村治理共同体。推进乡村治理,要确保多元主体以多种形式、不同渠道共同参与乡村治理实践,采取协商会、座谈会、听证会以及问卷调查、信息公开等方式,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既听村民的“顺耳话”,也听村民的“逆耳言”,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建立多元共治的长效机制,要注重畅通治理主体间的交流渠道。打造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善治乡村,其核心在于多元主体之间的互动协作畅通有效,在于激发和释放社会活力。推进乡村治理,要建立沟通协作机制,在不同主体间架构便捷、直达的交流通道,要汇集各方智慧,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提高乡村治理决策的科学性与有效性,确保乡村社会既充满生机活力又保持安定有序。
(作者系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原载光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