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售药店既是市民购药主要渠道,又是疫情防控工作的重点场所。为进一步强化零售药店疫情防控意识,日前,新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353家零售药店进行全面排查,现场查封4家违规售卖“四类”药品的经营单位,责令停业整改,待整改合格并通过验收后方可恢复营业。
2月17日,我市发布《关于进一步强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65号),通告要求全面暂停线上线下药店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等“四类”疫情监测药品。新吴区市场监管局接到通知后迅速响应、有序部署,对“四类”药品暂停销售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排查。
检查过程中,新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织密织细检查网络,严格落实每家药店防疫检查工作,对零售药店是否停售“四类”药品,是否配备体温枪,是否要求进店人员佩戴口罩,是否执行进店人员健康码出示、行程轨迹查询,是否登记营业人员测温记录,是否按规定将疫情防控文件和制度上墙公示进行重点检查,同时督促辖区内药店认真对照停售药品参考目录,进行再自查再清理,确保防疫要求落实到点到位。(刘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