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要闻

实施“工业+科研+商办”混合用地管理

精准支持新型产业多元发展

  本报讯 用最具竞争力的混合产业用地政策吸引最具创新力的企业落地,为无锡科创产业高地提供硬核支撑。昨悉,我市印发《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新型产业用地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规划布局、资格准入、用地管理和履约监管4个方面规范新型产业用地管理,优先布局重大功能区实施“工业+科研+商办”混合用地模式,实现对高科技企业的“滴灌式”精准支持。

  发挥规划引领作用,集聚优质政策、资源、要素支持重大功能区创新发展。《通知》要求,要合理确定新型产业用地规划建设规模及布局范围,优先在太湖湾科创带、梁溪科技城等重点区域实行新型产业用地政策。“随着现代产业的纵深发展,产业园区大多不限于单一的生产功能,需要向产业链的上下游延伸,其用地需求也更加多元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人士介绍,新规支持新型产业用地地块内工业、研发、办公、商服等用途互利的配套用房建设,鼓励集中成片、集约开发,对容积率和各类用房比例给出细化指标。

  实施“产业和项目”双准入,优选政策实施对象,精准支持高端产业和科创企业等新型产业发展。《通知》明确,新型产业应符合我市“4大地标产业、6大优势产业和5个未来产业”的准入标准,在开发主体上,应为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高科技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或政府平台公司建设的重大技术创新平台。

  “考虑到商业办公等地价远高于普通工业用地,为支持高新技术产业资源高效配置,将实施‘差别化地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企业整体持有的新型产业用地可以按照工业地价出让,鼓励企业整体持有、多元发展,对于需要转让的部分用途则需评估定价。此外,新规还将持续优化土地供应方式,新增新型产业用地原则上采取带规划设计方案挂牌出让,推进“拿地即开工”模式,通过政企联动、并联办理等措施,进一步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

  《通知》还进一步规范了用地履约监管。新型产业用地达产考核时至少建有1家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亩均税收不低于所在区省级以上开发区准入标准的1.2倍。同时规范了转让要求,新型产业用地转让比例不得突破总建筑面积的50%,不得单独分割转让,转让对象原则为上下游产业链关联企业、子公司等。

  (孙倩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