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0版:警方周刊

驾驶客户新车肇事逃逸 民警微信朋友圈顺藤摸瓜

  近期,江阴交警大队徐霞客中队通过微信朋友圈破获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事发当晚22时30分许,交警接到市民报警称:“在江阴市暨南大道上,一辆轿车超车时撞到我的半挂车后逃逸了,人没事,需要交警处理。”

  接报警后,事故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处置,发现事故位于暨南大道马璜路口地段,现场停着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车辆左前位置有明显撞击痕迹。经询问半挂车驾驶人后得知,事发前其正由东向西正常通过路口,此时一辆未悬挂号牌的黑色小车从其左侧超车,并与其发生碰撞。事发后,小车驾驶人现场稍做停留后即驾车向西逃离。

  随后,民警调看路口监控确认,半挂车驾驶人描述情况属实。为寻找锁定肇事车辆,民警连夜对事发路口沿线监控进行排查。但由于事发时间为深夜,且监控距离较远,无法看清驾驶人脸部及外貌特征,同时逃逸车辆疑似尚未上牌的新车,给破案增加难度。调查直到凌晨时分,警方仍未发现逃逸车辆踪迹。

  第二天,就在众人一筹莫展之际,一条重要线索浮出水面。当晚,事故组同事在家浏览微信朋友圈时,发现朋友圈有一条视频跟案中的事故逃逸车外观特征高度吻合,发布者系一家汽修厂负责人。掌握该线索后,民警火速联系汽修厂负责人,并向其核实车辆信息,据其反馈,该车系今天新到,是一辆未上牌新车。民警听后大为惊喜,告知其要保护好嫌疑车辆。

  次日清晨,民警动身前往汽修厂对嫌疑车辆进行检查,发现该车两侧车门均有撞击痕迹,且车辆颜色特征与监控视频中肇事车辆一致,有重大嫌疑。民警立即对该车依法进行暂扣,并联系送修人员,督促其配合警方调查。迫于压力,肇事驾驶人前来自首,并对案发当晚交通肇事逃逸行为供认不讳。在民警询问其为何逃逸时,其表示这辆新车是客户的,交由自己驾驶后发生事故,为掩盖事实真相,便一时糊涂逃离事故现场,因害怕客户发现后追究其责任,于是又把车辆送到了汽修厂进行维修。

  目前该男子涉嫌交通肇事逃逸已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同时由于其有不按导向车道行驶、违法变道、交通肇事逃逸等行为,依法负事故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