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从市市场监管部门获悉,自4月1日起,我市“江苏冷链”系统溯源管理的范围扩大,由进口冷链禽类、畜类、水产品扩大至所有的含冷冻、冷藏,食用农产品等进口冷链食品。
2月以来,市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开展进口冷链食品巡查,重点围绕进口冷链食品核酸全面检测、外包装全面消杀、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核酸检测证明、“江苏冷链”溯源信息等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发现的违规情况主要集中在部分进口冷链食品没有“专区存放”“专区售卖”,有超市和第三方冷库未及时将进口冷链食品溯源信息录入“江苏冷链”系统,未在醒目位置加贴“江苏冷链”电子追溯码。
“范围扩大意味着进口冷链食品的溯源将更精准,消费者购买进口冷链食品,通过‘江苏冷链’小程序扫码就能查询相关信息。”据市市场监管局人士介绍,所有采用冷冻、冷藏等方式加工,产品从出厂到销售始终处于低温状态的进口食品,贮存、加工、经营主体必须通过“江苏冷链”小程序录入信息,如实填报商品名称、产地、生产日期、生产批号、重量、数量等信息和上传相应的报关单、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等材料。
据悉,不严格执行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的,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依规处置,违法情节严重造成危害后果的,相关部门将从严查处,直至吊销相关证照,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周茗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