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要闻

延伸督察整改成效 实施生态损害赔偿

  本报讯 无锡五冶金属压延有限公司位于新吴区硕放工业园五期C23地块,主要从事冶金机械、冷轧带钢及金属压延加工以及镀铬、镀锡钢带的加工,属于传统粗放型行业。中央环保督察指出,无锡五冶金属压延有限公司含铬重金属废水偷排到附近河道,污染环境。

  问题曝光后,新吴区立即组织现场核查,针对赔偿义务人五冶公司的违法行为下达了责令停止(改正)环境违法行为通知书并进行立案查处,要求其限期整改,同步推进企业生态修复工作。在磋商前,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市公安、检察、法院、司法及专家、法律顾问等,统筹考虑、论证修复方案的可行性、成本效益性、赔偿能力等,与赔偿义务人共同选择合理的修复方案,并成功签订了磋商协议。五冶公司作为赔偿义务人按照修复方案自行修复并支付生态损害赔偿资金。企业于2018年完成现场整改工作,经有资质第三方检测,污水总排口未检出总铬;2019年完成污染河道生态修复整治工作,经有资质第三方检测,河道水质达Ⅳ类水标准。修复结果通过评估后,五冶公司将修复过程的全部资料提交赔偿权利人备案。

  近年来,我市在实践中不断摸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深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本次整改案例是《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实施后,我市首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案发时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相关的配套办法尚未出台。本案对报告制度、鉴定评估方法、磋商制度等程序和规则进行探索细化,同时为《无锡市生态环境损害事件报告办法(试行)》等文件的制定奠定良好的实践基础。此外,该案融合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与环境责任保险制度,首创了投保环责险的企业在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后能够获得理赔的机制,对环责险的推广具有重要意义。

  在对此案以及一批典型案例处理实践的基础上,我市不断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相关制度,逐步建立起责任明确、机制畅通、技术规范、赔偿到位、修复有效的具有无锡特色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陈菁菁)

  中央第二生态

  环境保护督察组

  专门值班电话:025—51800017

  专门邮政信箱:

  江苏省南京市A225号邮政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