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要闻

未落实主体责任!行政拘留!

  4月7日,锡山警方依法对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朱某伟挂靠的无锡市伟宏运输有限公司立案调查。

  经查,2022年3月以来,无锡市伟宏运输有限公司实际经营人姜某(男,51岁)明知《无锡市疫情防控第80号通告》《无锡市公安局关于严厉打击涉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的相关内容,但仍未落实人员管理、车辆管理等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目前警方已依法给予姜某行政拘留的处罚。

  警方提示: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仍然严峻复杂,防控要求一刻不能松懈。请广大市民和各类市场主体继续增强防疫意识、遵守防疫规定、配合防疫管理。对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