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6版:警方周刊

未成年人酒驾弃车逃逸,找来车主“顶包”

  4月29日凌晨1时15分许,江阴交警大队接到报警称:在北新桥段发生了一起轿车撞护栏事故,不清楚车内人员情况。接到报警后,值班民警迅速赶赴事故现场进行处置。抵达现场后,民警发现一辆红色小型轿车停在北新桥上,车内的安全气囊已弹开,车辆损坏严重。

  就在民警对事故现场拍照取证过程中,一名男子过来声称是他开的车,但当民警具体询问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行驶路线时,男子开始闪烁其词,神色慌张。在后续勘察中,民警发现肇事车辆的驾驶位上有新鲜血迹,民警推断事故发生时驾驶人有受伤,而眼前的这名男子并未受伤,这进一步加深了民警怀疑。很快,同事发来了事故路段监控,监控画面清晰显示事发前驾驶人身穿的白色T恤,身形较瘦,身高略高,和眼前男子明显不符,由此民警认定该男子并非实际驾驶人。

  在民警告知其“顶包”的利害关系后,蒋某很快承认实际驾驶人是他的朋友赵某,车是他借给赵某的,没想到发生了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赵某第一时间打电话给蒋某,说自己还未成年,不仅没有驾驶证,事发前还喝了酒,希望他能来顶替处理。蒋某生气之余怕事情不好收场便前来冒名顶替,没想到被交警识破。

  民警立即电话通知赵某父亲带赵某本人前来交警部门接受处理。15岁的赵某承认了自己无证驾驶、酒后驾驶、发生事故后找人顶替的多项违法事实,并交代事故发生系自己驾车时伸手去调节车载音乐的音量,导致车辆行驶方向偏移,撞击桥面护栏。目前该事故正在进一步调查当中。

  交警提示:借车有风险,出借需谨慎。出借车辆时,一定要提前核实借车人是否具有驾驶资格,查看驾驶证件是否有效、准驾车型与自己车型是否相符。并了解借车人是否有饮酒、吸毒等不能安全驾驶的情况。

  未成年人不具有取得驾照的资格,不能驾驶机动车上路,且未成年人无机动车驾驶经验,对自身行为后果缺乏正确的认识,极易引起交通事故,家长应当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交通安全教育。

  (严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