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对新污染物治理工作进行全面部署。什么是新污染物?新污染物治理的难点在哪?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就行动方案有关问题进行了解读。
新污染物具有生物毒性、环境持久性、生物累积性等特征,其来源比较广泛,危害比较严重,环境风险比较隐蔽,治理难度比较大。
这位负责人说,要看到,我国新污染物治理起步较晚,工作基础相对比较薄弱,面临法律法规、管理体制、科技支撑、资源配置等诸多不足和短板。新污染物治理工作需要打基础、建体系、强能力。
针对这些问题,行动方案做出了一系列安排:加强法律法规制度建设,逐步完善新污染物治理的管理制度体系,着力研究制定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条例。
完善相关技术标准体系,制修订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等技术标准,逐步建立健全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与管控技术标准体系。
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管理机制,建立生态环境部门牵头,多部门参加的新污染物治理跨部门协调机制,统筹推进新污染物治理工作,并全面落实新污染物治理属地责任。
加大科技支撑力度,开展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与管控关键技术研究,加强抗生素、微塑料等生态环境危害机理研究,在国家科技计划中加强新污染物治理科技攻关。
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加强国家和地方新污染物治理的监督、执法和监测能力建设,加强相关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和专项培训等。这位负责人说,针对新污染物的特征,需要突出精准、科学、依法治污,采取“筛、评、控”和“禁、减、治”的总体工作思路,即通过开展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筛查和评估,精准筛评出需要重点管控的新污染物,科学制定并依法实施全过程环境风险管控措施,包括对生产使用的源头禁限、过程减排、末端治理。
对此,行动方案提出四个方面的主要治理任务:一是开展调查监测,评估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状况。动态发布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及其禁止、限制、限排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二是严格源头管控,防范新污染物产生。三是强化过程控制,减少新污染物排放。四是深化末端治理,降低新污染物环境风险。
(据新华社北京5月25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