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1:律师来查询对方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的不动产信息需要提供什么材料?去哪里申请查询?
答:律师可携带律师证、律所介绍信以及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利害关系证明材料,查询申请书可现场填写。
利害关系证明的材料可以是:
(1)因买卖、互换、赠与、租赁、抵押不动产构成利害关系的,可以提供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租赁合同、抵押合同;
(2)因不动产存在相关民事纠纷且已经提起诉讼或仲裁而构成利害关系的,可以提供受理案件通知书、仲裁受理通知书。
如果无法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律师也可持人民法院的调查令申请查询。
律师可携相关材料至以下任意一个网点申请查询【文华路199号(无锡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迎宾南路19号(锡山分中心)、惠山大道108号(惠山分中心)、建筑西路599号6栋3号楼裙房(滨湖分中心)、龙山路9号(新吴分中心)、万新路77号(经开区分中心)】。
问题2:个人之间办理了抵押登记,现在需要注销抵押,抵押权人无法到场,可以委托别人办理吗?
答:抵押权人无法到场的,可委托他人办理,但需办理委托公证。由委托公证书中指定的代理人带好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可现场填写)、抵押权人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抵押权人身份证原件若无法提供需一并公证)、委托公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或他项权证)办理抵押权注销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