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2版:警方周刊

“太湖清雷4号”清查行动利刃出鞘

5月27日至30日,累计查处“失驾再驾”人员74人

  7天时间,雷霆出击,集中精准打击“失驾再驾”人员违法驾车上路!当前,一场“太湖清雷4号”清查行动正在全市范围内如火如荼开展着。无锡公安交警通过“守口子、查隐患、溯源头”多维发力,对“失驾再驾”人员进行“大清理”,同时开展路面交通隐患“大排查”和“两客一危一货”重点运输企业“大体验”,全面提升道路交通安全风险管控能力。截至5月30日,全市累计出动警力2700余人次,设置清查点位290余处,行动4天累计查处“失驾再驾”人员74人,查处各类交通违法1.6万余起,出动检查组211个,检查重点运输企业610家,排查问题隐患211处。

  ■ 精准打击,“失驾再驾”人员“大清理”

  “失驾”是指驾驶人机动车驾驶证被公安交管部门依法暂扣、吊销、注销,失去合法的机动车驾驶资格的情况。但总有些“失驾”人员心存侥幸,偷偷开车,以身试法。

  5月28日上午,江阴交警大队民警按照前期研判信息,前往“失驾再驾”嫌疑人黄某家中进行依法传唤。经核查,黄某早在2017年6月因毒驾被公安机关依法吊销了机动车驾驶证,根据规定不得继续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但从交警部门掌握情况来看,今年以来,黄某多次驾驶自己名下的黑色丰田轿车上路行驶,涉嫌无证驾驶机动车。目前,江阴市公安局已依法对黄某作出行政罚款,并处拘留7天处罚。

  为全力防范“失驾”人员驾车上路行驶,“太湖清雷4号”清查行动开始后,交警部门运用大数据比对出一批人员清单,按照“一人一档”,逐一对车辆人员情况进行核查,核清人员固定住所、“失驾”违法上路、驾驶证具体状态等信息,迅速下发查控指令,精准引导各交警大队落实管控措施。各交警大队根据查控指令,对频繁活动的可疑车辆实施动态跟踪,灵活采用上门依法传唤、路面拦截查处等方式,对被锁定车辆及驾驶人实施查处,确保重点对象全清理。

  ■ 主动出击,路面交通隐患“大排查”

  对于“失驾再驾”人员,不仅要精准打击,还要提升路面管控力度,确保违法查纠到位。此次行动中,交警部门联合警务工作站、巡特警等部门,持续加强路面值守,通过开展集中清查整治,对“失驾再驾”违法行为从严从快查处。

  5月27日下午,一支由10名警力组成的“清雷”执法队在梁溪区东林广场路口设立路面检查点,重点对过往车辆驾驶人的驾驶证情况进行检查。“你是不是刘某伟?你的驾驶证4天前已被暂扣了,今天怎么还开车上路?”经查,该驾驶人日前因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已经被公安机关查获,驾驶证被依法暂扣6个月,但他依旧心存侥幸,偷偷开车上路,没想到却被同一民警一眼认出。目前,刘某伟因涉嫌在驾驶证被暂扣期间仍驾驶机动车违法上路,正在接受公安机关调查。

  “行动期间,我们高架交警大队加大了对违规上高架车辆的检查力度。”交警支队高架大队杨逸介绍说,截至5月30日,累计查处涉及各类禁行机动车的交通违法73起,其中包括群众反响较大的摩托车违法34起。28日下午5时许,民警在江海西路快速路上查获一名摩托车驾驶人违反禁令标志上高架,后经核查发现其还涉嫌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目前该男子已被警方控制,正在接受调查。

  为进一步提升路面管控力度,确保违法查纠到位,行动中,交警部门抽调精干警力,立足城市道路、农村道路、国省干道、高速公路等主战场,科学设置整治点位,按照“白天+夜间”的形式,全面开展路面清查整治行动。并联合警务工作站、巡特警等部门联动协作,紧密衔接,把优势警力摆上街头路面,把整治时间延伸到夜间,有力形成严查严管严控浓厚氛围。

  ■ 源头监管,重点运输企业“大体验”

  把好源头关,拧紧安全阀。此次行动中,交警部门切实加强“两客一危一货”重点运输企业安全管控力度,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注意保持车辆尾部放大号牌清晰,反光标识破损后要及时补贴,确保各项安全警示内容清晰完整。”5月27日上午,惠山区山昌混凝土有限公司停车场内,惠山交警大队源头监管民警对公司车辆检查后向安全管理员给予提醒,并集合工程车驾驶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告诫驾驶人出车前要检查车辆状况,驾驶过程中严格遵守各项法律规定,遇设有“停车让行”标志路口时务必先停车再起步,确保行车安全。

  “这几天,交警部门将对全市客货运企业进行逐一大检查,重点围绕企业安全管理、车辆动态监控、车辆定期检验和动态维保、重点驾驶人安全教育和驾驶人职业健康监护、车辆和驾驶人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制度等内容,做到见负责人、见安全管理人、见动态监管人‘三见面’。”交警支队车管所安全科虞晓琪介绍说。除此之外,交警部门还对4月份调查研判的80家高风险运输企业、10家“黑榜”曝光工程运输单位、32 家因多次超载需开展源头处罚企业以及18辆逾期未检验车辆上路行驶所属企业,进行逐一落实隐患整治攻坚,在依法处罚、整改的同时,抄送交通运输部门开展联合惩戒,确保隐患治理形成闭环,真正将安全主体责任压实到企业,压实到驾驶人。(杨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