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南京6月1日电 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5月31日审议通过《江苏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明确将推行建立首席数据官制度,以提升数据治理能力。
条例共9章85条,其中第67条规定,各地区、各部门应当推行建立首席数据官制度,由本地区、本部门相关负责人担任首席数据官。首席数据官协同管理本地区、本部门数据与业务工作,推动数据共享开放,建立与数字经济相关企业联系机制,提升本地区、本部门数据治理能力。
条例还明确要集中力量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适度超前部署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深入推进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体系。
条例将于今年8月1日起施行。